长沙市开福区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5-20 长沙市开福区统计局

产业发展提质增效。金融服务业成长为仅次于房地产业的第二大税源,实现区级税收3亿元,首家外资银行新韩银行落户开业。楼宇经济发展提速,新增商业楼宇面积90万平方米,运达国际广场的楼宇税收首次突破亿元。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我区被评为全省十佳旅游区县以,沙坪小镇被国家文化部授予“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全区在建和规划建设的城市综合体项目总面积达到1300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面积超过430万平方米,积蓄了强大的产业转型势能。

六、经济合作

招商工作成效显着。成功举办长沙金融生态区投资推介会、第四届开福金秋经贸文化节和开福滨水新区研讨会。始终狠抓项目招商,全年引进重大产业项目21个。全年引进市外境内资金形成固定资产投资116.1亿元,实际到位省外境内资金51.5亿元,合同利用外资5.89亿美元,实际到位外资3.74亿美元。

园区平台效应彰显。金霞物流园成为全国面积最大的物流专业园区,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1.05亿元,货物吞吐量986.67万吨,分别比上年增长39.09%、27.8%。保税物流中心的平台功能进一步拓展,进出口商品种类突破200种,富士康、蓝思科技等85家企业通过中心流转业务,全年完成吞吐货物价值8.92亿美元。

七、教育和科学技术

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全区共有区属中学6所、小学43所。区属小学在校学生22455人,初中在校学生3065人。小学适龄人口入学率、升学率均保持在100%。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为100%。义务教育继续推行“名校办新校”和“一校两区”模式,新竹二小、清水塘三小建成开学,教育发展环境和办学条件大幅改善,我区获评全国“十二五”教育改革实验区和全省现代教育技术实验区。

科技投入不断加大。科技专项经费足额落实到位。2011年我区共支出科技发展专项经费3520万元,占同级财政预算支出的1.6%。全年完成高新技术总产值138.8亿元,实现增加值36.9亿元。开福区首次获评“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再次荣获“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城区”称号。

八、文化、体育和卫生事业

文化体育事业蓬勃发展。科大佳园体育公园和捞刀河镇示范性综合文化站建成开放,成功举办了一系列有影响力的群众文化活动,区文体新局获评全国全民健身先进集体。

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健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顺利,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区公共卫生大楼建成使用,改扩建青竹湖镇卫生院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区拥有医疗卫生机构357个,拥有床位总数912张(区内发证);辖区内不含省、市发证的执业医师及执业助理医师501人,注册护士993人。继续推行免费婚检,在全区铺开“一站式”服务。农村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试点工作进展顺利,覆盖农村人口69720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平均参合率达100%。

九、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成效明显。环境保护和治理同步推进,国家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稳步实施,二环以内畜禽养殖全面退出,捞刀河镇获评“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城市污水处理率达85%;空气质量优良率在93.3%。建设项目环评执行率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三同时”率均达到100%,二氧化硫排放量、化学需氧量分别削减39.4吨、7186吨。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和计生工作稳步推进。据公安部门统计,全区年末户籍人口总数42.6万人。按人口性别分:男:20.9万人,女:21.7万人;按户口性质分:非农业人口34.1万人,农业人口8.5万人。2011年全年出生人口4620人,出生率8.95‰;死亡人口2465人,人口死亡率4.06‰。人口自然增长率为4.89‰。

城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据抽样调查资料显示,2011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11元,比上年增加4002元,同比增长17.2%。人均家庭总收入中,工资性收入15258元,与上年增加2509元,同比增长19.7%;经营性收入为4007元,比上年减少601元,同比下降13%;财产性收入为1064元,比上年增加106元,同比增长11.1%;转移性收入为8211元,比上年增加2157元,同比增长35.6%。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9014元,比上年增加846元,同比增长4.7%。

社会保障不断增强。到2011年底,在我区新增就业人员中,城镇新增就业人员17600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9224人;企业养老保险新增参保人数9624人;我区2011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人数69720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达199292人;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经费4423.06万元。

注: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国家统计局新的统计方法制度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额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