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凤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2-05-16 宝鸡市凤县统计局

五、国内贸易

商贸流通市场繁荣兴旺。批发零售贸易、住宿、餐饮等企业在文化旅游产业不断升温带动下快速发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家电下乡”工程进展顺利,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2944万元,比上年增长16.8%。分行业看: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79209万元,增长16.5%;住宿和餐饮业零售额23735万元,增长20%。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74584万元,增长17.1%;农村消费品零售额28360万元,增长15.9%。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交通事业成绩显着。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实现增加值4.74亿元,比上年增长9.1%。全县境内公路里程达到1057公里,公路密度达到0.332公里/平方公里。全县营运汽车达到950辆,比上年增长7.8%。其中,载货汽车784辆,增长8.4%;载客汽车166辆,增长6.4%。

全年邮电业务收入5907万元,其中:邮政业务收入1019万元,电信业务收入4888万元。年末全县固定及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11.01万户,其中固定电话2.18万户,移动电话达到8.83万户。全县电话普及率110部/百人。

旅游产业逐步壮大。围绕打造休闲、娱乐、购物、美食“四大天堂”,加大旅游基础设施建设,相继开展了“旅游十大亮点”工程,年末共有各类旅游景区(景点)6个,其中:人文景区1个,自然景区5个。国家4A级景区1个,3A级景区2个。全年共接待游客人数303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30.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45%和46.6%。

七、金融保险业

银行存贷款平稳增长。金融部门积极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信贷服务,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达29.22亿元,比上年增长16.1%。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17.67亿元,比上年增长15.8%,比年初增加2.41亿元。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0.67亿元,比上年增长22.4%。

八、教育、文化和卫生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全县共有普通中学3所,在校学生5015人,其中高中生2119人;小学14所,在校学生5619人;职业中学1所,在校学生783人。幼儿园18所,在园幼儿1752人。继续加大教育惠民工程投入力度,6100余名学生享受到了“蛋奶工程”和交通费全额资助,率先在全市实施了十二年免费教育工程。“双高双普”奠基性工作深入推进,高考普通二批本科以上上线人数达到284人,上线人数比去年净增44人,再创历史新高。

文化、广播、电视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站)13个,图书馆1个,县级展览馆1座。年末全县有线广播台1个,卫星地面站含村村通7926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3.95%,电视人口覆盖率达到95.8%。有线电视用户18987户。

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年末全县共有卫生机构数21个,其中,医院及卫生院16个,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卫生监督机构2所,妇幼保健机构1所。全县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463张,卫生技术人员505人,其中:执业医师114人,执业助理医师48人,护师护士114人。全县孕产妇死亡率达到0/10万,婴儿死亡率为5.74‰,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9.15‰,产妇住院分娩比例达到100%。

九、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县总户数为33422户,总人口100435人,比上年末增长0.1%。全县人口出生率9.05‰,死亡率6.0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03‰。

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621元,比上年增加1672元,增长28.1%。农民人均支出5784元,增长15.4%。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1433元,增长32.3%;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702元,增长2.8%,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2.8%。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4平方米,增长8.3%。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3387元,比上年增长18.5%;人均消费性支出15592元,比上年增长4.6%,恩格尔系数为35%。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8.46平方米,增长5%。城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在岗职工年末人数11933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4015元,比上年增长14.3%。

社会保障覆盖面扩大。年末城镇已参加社会保障人数58541人,城镇社会保障覆盖率为90.8%。年末农村已参加养老保险人数44748人,比上年增长2.6%。全县70571名农民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99.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992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0085人。

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

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生态立县投入,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全年化学需氧量排放882吨,削减率达到4.67%;二氧化硫排放量2506吨,削减率达到5.54%;工业废水排放量达标率和工业烟尘排放量达标率均达到100%。上年度万元生产总值能耗1.134吨标煤,万元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达到3.46%,超额完成了“十一五”目标任务。严格执行土地管理和环境影响法规,切实抓好水土保持、土地复垦、矿区植被恢复,推进农村清洁能源建设,环境质量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75.8%。

安全生产成效显着。全年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19人,比上年减少1人;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0.208人,减少30.9%。公众安全感满意率达到95.1%,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

注:⒈人口数和户数为公安部门年报数;人口出生率、死亡率和自然增长率为计生部门年报数。

⒉地区生产总值、增加值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⒊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纳入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起点标准从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提高到2000万元;

⒋根据国家统计局规定,从2011年开始,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标准从计划总投资5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因此2011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绝对数与2010年不可比,本公报比上年增速按可比口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