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201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6500元,增长14%。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年末全县在岗职工4.5万人(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和个体工商户),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3.8亿元,增长23.5%,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733元,增长14.9%。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再就业14516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473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7%以内。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净增2581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4.75亿元,支付4.3亿元。2011年,全县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万人、3.4万人、14.6万人、7.8万人、2.7万人。农村新农保参保人数48.4万人。 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4家,床位2655张,年末供养2634人,其中集中供养1322人、分散供养1312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5034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099.1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2476人,发放农村低保金3377.3万元。社会福利企业6个,安置残疾人190人。 2011年末,全县总户数31.4万户,户籍总人口102.1万人,比年初增加1.05万人。 注: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增加值、总产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价格缩减指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