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年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立案数1261件,比去年减少0.32%。人民检察院立查职务犯罪案件20件23人;法院受理各种案件11518件,结案11855件;全县有律师事务所5处,专职律师25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9件。公证处1处,办理公证文书886件。人民调解组织17个,调解民间纠纷2876件。 十一、人民生活和人口 2010年,我县进一步大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调整经济结构,企业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明显好转,县域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增长,调整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民收入持续增加,生活质量不断提高。农村经济快速发展,通过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增加收入。农村住户调查显示,2010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为6695.7元,增长15%。其中,种植业收入2494.5元,比上年增加399元,增长19.1%,畜牧业收入214元,比上年减少151.8元,降低41.3%,工资性收入3029元,比上年增加415元,增长15.9%,从事二、三产业收入434.4元,比上年增加11.7元,增长2.8%。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72.1元,比上年增加53.6元,增长1.7%,其中食品支出1224.2元,比上年增加146.1元,增长13.6%,衣着支出208.6元,比上年增加22.8元,增长12.3%,居住支出511.3元,比上年减少182.4元,降低26.3%,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238.4元,比上年增加20元,增长9.2%。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全县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彩色电视机96台,洗衣机50台,电冰箱41台,热水器24台,电动自行车46辆,摩托车58辆,计算机7台,汽车5辆。 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00元,增长10%。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年末全县在岗职工4.2万人(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和个体工商户),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11.2亿元,比上年增长3.7%,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6723元,比上年增长14.81%。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城镇新增就业在就业8140人,其中下岗职工再就业308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37%。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全县各项社会保险扩面净增15059人,征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4.4亿元,支付3.6亿元。2010年,全县城镇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7万人、3.3万人、6.9万人、7.5万人、2.5万人。农村新农保参保人数45.9万人。 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7家,床位1803张,年末供养2552人,其中集中供养1803人、分散供养749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6746人,发放城镇低保金1182.2万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30467人,发放农村低保金2566.2万元,社会福利企业4个,安置残疾人180人。 2010年末,全县总户数30.9万户,户籍总人口101万人,比年初增加0.6万人。 注: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增加值、总产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价格缩减指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