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教育事业稳步前进。学年末,全县有普通中学39所(其中民办学校9所),在校学生初中3.71万人、高中2.96万人,小学校221所,在校学生6.96万人,成人高校1所,在校生280人;技工学校1所,在校学生600人;职业中专1所,在校学生680人;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学生150人。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入学儿童巩固率100%,毕业率100%。扫盲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全县青壮年非文盲率为99%。 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全县各类卫生机构23处,其中医院2处,乡镇卫生院16处,专科防治所2处,卫生防疫机构1处;全县诊所、卫生室、医务室614处,其中农村卫生室552处。卫生机构拥有病床2177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1736人,其中医生890人,注册护士465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381人。全县各级医院、卫生院共完成诊疗人数71万人次,入院人数5.9万人次。 体育事业成绩显着。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兴起,体育竞赛水平不断提高,举办了全县万人登蒙山比赛,在全省自行车锦标赛上,我县自行车队共夺得4金、6银、8铜,总分名列全省第二。 十、城市建设、气象环保、社会治安 2005年,我县继续实施加快城镇化进程可持续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大力进行城市绿化,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城市管理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得到加强,促进了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全县城市道路总长度达到121.8公里,城市自来水供水能力达到2万吨/日,集中供热总量22.4万吨,供热面积160万平方米。 气象检测水平提高。全县气象台站1处,全年平均气温13.8摄氏度,较常年高0.3摄氏度;无霜期237天,日照2437.6小时;全年降雨量1156.9毫米,较常年增加440毫米,实施人工降雨2次。 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新成效。全年工业废水排放量213.9万吨,比上年增加12.2万吨。工业废气排放量达标率81.32%,比上年提高18.17个百分点。空气质量指数达到二级或好于二级以上天数占全年的97.4%,比上年提高1.5个百分点。 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全年公安机关受理治安案件1597件,比去年减少3.4%。人民检察院立案23件,受理申诉案件4件。法院审理案件1.13万件。全县有律师事务所4处,专职律师72人,代理诉讼510件。公证处1处,办理公证文书612件。人民调解委员会786个,调解民间纠纷4千多件。 十一、人民生活和人口 2005年,我县全面落实促进城乡居民增加收入扩大内需政策,提高“社会保障三条线”水平,在城镇和农村全面实施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基本建立了企业职工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职工养老和失业保险覆盖面,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取得了较大成效。增加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提高企业工资标准,调整农村和农业经济结构,增加城乡居民收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采取得力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工作薄弱环节的指导和监督力度,使人口得到有效控制。供水、供暖等公益事业和经济适用住宅建设加快,居民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城镇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670元,增长10.5%,其中工薪收入6490元,个体经营收入562.8元,转移性收入498.9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4451.6元。 农民收入增加,农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2005年,全县各级紧紧围绕农民增收、结构调整、财政增长开展工作,千方百计引导农民增加收入。据记帐调查,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为3562元,增长15.1%。其中,种植业纯收入1398元,比上年增加263元,增长23.1%,畜牧业纯收入284元,比上年减少21元,减少6.8%,工资性纯收入1432元,比上年增加80元,增长5.9%,从事二、三产业纯收入270元,比上年增加94元,增长53%。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085元,比上年增加223元,增长12%,其中食品支出911元,比上年增加89元,增长10.8%,衣着支出95元,比上年增长3%,居住支出285元,比上年增长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73元,比上年减少6.9%。农民人均税费支出19.5元,比上年减少33.5元,减少63.2%。农村居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全县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电视机112台,电风扇144台,自行车184辆,摩托车45辆。 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年末全县在岗职工4.35万人(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和个体工商户),共发放在岗职工工资总额5.3亿元,比上年增长26.4%,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2282元,比上年增长19.3%。全县城乡个体工商户从业人员7.5万人,私营企业从业人员2.2万人。就业再就业工作扎实推进,全年实现就业再就业7668多人,向县外输出劳动力12万余人。 社会保障和福利事业进一步加强。全县城镇登记失业率为1.1%,领取失业保险金5740人次。年末参加失业保险职工3万人。企业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达到2.48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470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4万人,征缴养老保险费4929万元。按时足额发放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882.4万元,机关事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4817万元。社会救助制度不断规范和完善,城乡低保工作有了较大进展,全县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人数为6300人。医疗保险覆盖面稳步扩大,参保人数达到3.31万人,征缴医疗保险基金1386万元,支付医疗保险费1258万元。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县养老机构16家,床位1200张,年末收养1563人,其中集中供养995人、分散供养568人。社会福利企业6个,安置职工328人,其中残疾人149人。 2005年末,全县总户数29.32万户,总人口99.11万人,比年初增加0.36万人。 注:公报所列生产总值、增加值、总产值指标均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价格缩减指数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