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3-03-19 扬州市统计局

十一、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

实施沿江地区融合发展行动计划,优化重大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推进沿江各市(区)组团之间及沿江各区域内部的融合。新城西区城市副中心功能进一步完善。推进瘦西湖隧道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友谊路拓宽改造竣工通车,文昌路东延及广陵大桥、仙女大桥建成。推进“清水活水、不淹不涝”城市建设,完成河道生态清淤6条,整治积水路段14个。推进古城保护,东关历史文化街区通过4A级景区验收。国展中心二期建成,西部客运枢纽开工。开发利用地热资源,被国土部命名为“中国温泉之城”。城镇化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城镇化率58.8%。市区建成区面积128平方公里。全市人均城市道路面积19.05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4.55平方米。

全市造林面积8.81万亩,成片造林5.75万亩,森林覆盖率20.5%。生态市创建通过国家级考核验收,江都区、邗江区、宝应县、高邮市通过国家考核,仪征市通过国家评估,全市72个涉农乡镇通过生态乡镇考核。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2天,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实施“美好城乡建设行动”,继续开展农村河道河塘疏浚整治,完成“六路一边”村庄整治任务,新创省三星级“康居乡村”60个、市级“优美乡村”10个。全年实施节能技术改造项目127项、循环经济项目39项、减排项目171项,淘汰落后用能设备2232台(套),关闭“五小”企业104家。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12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为458.42万人,比上年末减少16300人,下降0.35%。全市登记出生人口4.04万人,出生率8.79‰;注销死亡人口4.66万人,死亡率10.15‰。人口自然增长率为-1.3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446.72万人。市区户籍总人口为230.13万人,增长0.08%。

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01元,增长13.0%;人均消费性支出17750元,增长9.7%。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8.02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电脑拥有量分别达221部、106台,恩格尔系数为38.4%。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2686元,增长13.1%;人均消费性支出8714元,增长11.8%。农民人均住房面积49平方米,百户家庭电话、电脑拥有量分别达341部、57台,农民恩格尔系数为36.5%。

全市新增城镇就业6.80万人,新增转移农村劳动力4.43万人,新建创业孵化基地16个。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2.4%。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2.97万人,净增缴费人数5.7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7.45万人,净增缴费人数1.93万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5.93万人,参保率在98%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04.47万人,参保率99.8%,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覆盖率100%。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政策。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支付比例分别达82%、70%。全年保障性住房投资21.6亿元,新开工住房套数16299套,当年竣工4433套,分别完成年度开竣工目标的107.2%和126.7%。施工面积达138.6万平方米,其中新开工面积120.8万平方米。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人均GDP按常住人口计算。

2.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