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普洱市统计局
2018年5月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全市经济发展稳中向好,各项社会事业取得健康发展。
综合
初步核算,全市实现生产总值[2]624.59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0.5%,高于全国3.6个百分点,高于全省1.0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59.81亿元,比上年增长6.2%;第二产业增加值222.89亿元,增长12.0%;第三产业增加值241.89亿元,增长12.0%。三次产业结构由上年的26.83:34.43:38.74调整为25.59:35.68:38.73。全市人均生产总值23821元,比上年增长10.0%。非公经济增加值263.48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42.2%,比上年下降0.3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常住总人口262.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0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111.15万人,占总人口比重(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42.31%,比上年末提高1.65个百分点。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2.51‰,死亡率为6.13‰;自然增长率为6.38‰。
年末全社会劳动者就业184.64万人,比上年增加7.65万人。其中:第一产业就业117.63万人,增加2.96万人;第二产业就业17.41万人,增加0.66万人;第三产业就业49.60万人,增加4.03万人。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6915人,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5769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特别行动计划新增转移人员29.87万人。年末全市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数10701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29%,比上年下降0.08个百分点。全年全员劳动生产率[3]为33828元/人,比上年提高5.9%。
全市完成地方财政总收入104.60亿元,比上年增长8.65%;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3.22亿元,增长6.32%,其中,增值税增长24.78%,营业税下降97.20%,企业所得税增长12.56%,个人所得税增长65.62%。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78亿元,同比增长10.61%。其中,教育支出增长14.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长15.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长8.72%,节能环保支出下降10.41%。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为101.3,比上年上涨1.3%,其中食品价格下降0.2%。商品零售价格总指数上涨1.5%。农业生产资料上涨2.8%。工业品生产者出厂价格上涨6.5%。工业生产者购进价格上涨2.5%。
表12013-2017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2013年
2014年
2015年
2016年
2017年
居民消费价格总指数
102.5
101.8
101.3
101.1
101.3
#城市
102.0
101.5
101.2
101.0
101.0
农村
102.8
102.0
101.3
101.2
101.6
#食品
104.7
103.8
103.2
104.6
99.8
烟酒
100.7
100.0
102.2
101.7
99.9
衣着
102.4
102.0
100.5
100.5
100.6
生活用品及服务
100.8
100.4
100.1
99.8
100.9
医疗保健及个人用品
102.1
101.3
100.5
100.7
102.1
交通和通讯
100.5
99.7
97.9
99.4
101.6
娱乐教育文化用品及服务
102.3
101.5
101.1
99.7
100.3
居住
100.9
100.7
100.2
99.7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