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8-07-23 遂宁市统计局
 
全年共获得国、省科技项目支持48项,获项目经费2400万元;组织鉴定市级科技成果20项,推荐申报省级科技进步奖5项,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3项。全市技术交易合同交易额实现8423.2万元,增长82.6%;全市专利申请总量2232件,增长22.8%,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563件,增长12.4%;实施专利498件,实施专利技术实现产值51.84亿元。
 
全年实施科技成果转化项目22项,其中工业7项,农业10项,社会发展5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2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6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7家,高新技术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达到511.5亿元,增长22.8%,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的32.9%。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2017年末,全市文化系统内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艺术表演场所2个,文化馆6个,文化站113个,公共图书馆6个,公共美术馆3个,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1个,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4个,博物馆5个,文物保护管理机构6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9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8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28处。全市博物馆纪念馆全年接待观众45.5万人次。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4项。
 
全年出版地方报纸2种,出版量5.52万份;出版期刊1种,出版量6000册。
 
2017年末,全市广电网络有线电视用户33万户,地面数字电视用户2.5万户。
 
年末医疗卫生机构3822个,其中医院72个(民营医院60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723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95万张,卫生技术人员1.68万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6546人,注册护士6881人。妇幼保健机构6个,执业(助理)医师287人,注册护士259人;乡镇卫生院104个,执业(助理)医师1094人,注册护士1119人。
 
全年医疗机构总诊疗人次1991万人次,其中医院560万人次(民营医院106万人次),基层医疗机构1396万人次;出院58.26万人,其中医院39.41万人(民营医院9.4万人),基层医疗机构17.85万人。孕产妇死亡率、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14.71/10万、3.54‰、5.24‰。
 
全年体育彩票销售1.02亿元,共筹公益金400万元。共建设全民健身路径1423条,当年新建128条。新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行政村项目)56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乡镇项目)2个,社区多功能运动场项目1个。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初步统计,全年全市共完成市政基础建设投资46.4亿元,年末建成区面积146.29平方公里;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1%,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0.03平方米。
 
全年全社会用电量43.19亿千瓦时,下降1.0%,其中工业用电量19.66亿千瓦时,下降9.8%。全市单位GDP能耗下降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12.1%。
 
初步统计,全年共安排环保专项资金1.5亿元。全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削减4233.11吨、414.24吨,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分别削减530.93吨、447.85吨。淘汰燃煤锅炉102台,共256.51蒸吨;整治“散乱污”企业94户,淘汰黄标车1800余辆,环保检验机动车69958辆。全年市城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2.7%;8个国省控地表水监测断面达标率为75.0%,5个市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达标率为100.0%。
 
十二、人口
 
2017年末,全市总户数为140.14万户,户籍人口369.4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1.66万人,乡村人口267.82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23.5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57.01万人,乡村人口166.58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8.5%,比上年末提高1.51个百分点。全年出生人口38019人,人口出生率9.9‰;死亡人口19896人,人口死亡率5.5‰;人口自然增长率4.4‰。
 
十三、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年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707元,增长9.5%。
 
按常住地分,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308元,增长8.7%。其中,工资性收入15620元,增长5.6%;经营净收入5914元,增长8.0%;财产净收入2561元,增长15.3%;转移净收入5213元,增长16.5%。人均消费性支出20796元,增长11.4%。其中,居住支出增长6.5%,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下降2.5%,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23.9%。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3%。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579元,增长9.3%。其中,工资性收入4300元,增长5.4%;经营净收入4786元,增长11.3%;财产净收入287元,增长27.8%;转移净收入4206元,增长10.0%。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342元,增长8.4%。其中,居住消费支出增长11.9%,生活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下降0.4%,交通和通讯支出增长27.4%,医疗保健消费支出增长23.1%。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40.1%。
 
年末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2195人,登记失业率4.0%。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9.77万人,比上年增加8.48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07.12万人,增加4.66万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5.79万人,增加0.41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数310.58万人,增加6.84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10.48万人,增加0.95万人。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0.58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4.8万人,增加1.15万人,其中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2.9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12.98万人,增加3.32万人。
 
年末共有5.66万人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12.27万人享受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分别为420元/月、260元/月;累计月人均补差水平城市264.1元,农村157.1元。全年农村特困人员2.24万人,月供养标准400元;集中供养率达55.0%;全市共有农村敬老院106所;养老服务设施总床位数2.59万张。建立社区服务机构1052个,其中建立城镇社区服务机构418个。销售福利彩票2.1亿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150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