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8-07-26 德宏州统计局
 
五、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全年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38.52亿元,比上年增长11.1%。按销售单位所在地分,城镇完成零售额113.69亿元,增长11.4%;乡村完成零售额24.83亿元,增长9.7%。按消费形态分,实现餐饮收入18.47亿元,增长11.4%;商品零售120.05亿元,增长11.0%。
 
全年完成对外贸易进出口总额46.80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进口总额24.11亿美元,增长23.9%;出口总额22.69亿美元,增长2.1%。全年共实施国内合作项目548项,新增43项,利用国内资金259.35亿元,比上年增长10.8%。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2017年,全州拥有民用车辆61.91万辆,比上年增长19.2%,其中民用汽车18.01万辆,增长13.5%。全年完成旅客运输量1662万人次,增长4.9%;旅客周转量110686万人公里,增长6.7%。全年完成营运车辆货物运输量4600万吨,增长14.6%;营运车辆货物周转量272333万吨公里,增长14.5%。年末公路通车里程达8145.95公里,与上年持平,其中,等级公路7036.48公里,增长3.3%;等外公路1109.47公里,下降16.8%。
 
全年邮电业务总收入11.79亿元,比上年增长2.5%。年末拥有城市固定电话7.43万户,比上年下降22.1%;乡村固定电话1.3万户,下降52.0%;年末移动电话用户达160.04万户,增长12.6%;宽带互联网用户达27.24万户,增长18.9%。
 
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2101.08万人次,比上年增长64.21%。其中,海外游客47.78万人次,增长18.03%;国内游客2053.3万人次,增长65.72%。旅游业总收入327.97亿元,增长48.12%。
 
七、金融
 
年末金融机构存款余额628.91亿元,比年初增长9.3%。其中,住户存款387.02亿元,增长7.7%;非金融企业存款87.39亿元,增长24.5%。金融机构贷款余额436.23亿元,比年初增长6.2%。
 
全年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15.56亿元,比上年增长18.5%;其中,财产险业务保费收入6.96亿元,寿险业务保费收入8.61亿元。健康险和意外伤害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1.26亿元。支付各类赔款及给付7.91亿元;其中,财产险业务赔款4.03亿元,寿险业务给付3.88亿元。
 
八、教育、科技
 
2017年,德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3459人,在校生10876人,毕业生3092人;中等职业学校招生4941人,在校生13213人,毕结业生3424人;普通中学招生22929人,在校生68724人,毕业生22538人;小学招生19704人,在校生111615人,毕业生16515人;幼儿园招生21444人,在园幼儿46093人,毕业生20013人;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99.77%;初中阶段毛入学率111.54%;高中阶段入学率74.49%。
 
全年争取到国家、省科技(科普)计划项目113项,比上年增加17项,经费1962万元,比上年增加344万元;州级科技(科普)计划项目立项46项,比上年减少9项,安排经费185万元,与上年持平。2017年度,评选出德宏州政府科学技术奖48项,比上年增加9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12项,三等奖33项。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全州共有艺术表演团体7个,文化馆7个,文物管理所6个,公共图书馆7个。广播人口覆盖率97.7%,电视人口覆盖率98.7%。
 
年末全州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62个;医疗卫生机构床位8516床;医疗卫生机构技术人员8402人,其中,执业医师2090人,助理医师525人,注册护士3233人,其他卫生技术人员1989人。
 
年末全州拥有体育场馆个数3个,参加国家级体育比赛2次,组织对外交流36次、省级比赛12次、州级比赛36次。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共获得金牌48枚、银牌54枚、铜牌43枚。
 
十、生态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州森林面积77.0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68.99%;自然保护区1个,保护区面积达51561公顷;全年共完成人工造林3.18万亩,比上年下降62.4%。
 
2017年,全州属偏暖年份,年平均气温20.6℃,其中,芒市21.0℃,瑞丽21.5℃,陇川20.1℃,盈江20.9℃,梁河19.3℃。
 
2017年,全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79起,比上年增长51.9%。安全事故死亡92人,增长39.4%。直接经济损失1116万元,增长1.3倍。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26人,增长23.8%。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州常住人口为130.90万人,比上年增长1.2%,其中,男性67.56万人,女性63.34万人。人口出生率14.90‰,人口死亡率7.20‰,人口自然增长率7.70‰。全州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17.2人,比上年提高4.9人。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7%。
 
全年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013元,比上年增长8.3%;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64元,增长9.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6457元;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6985元。城镇、农村常住居民食品(含烟酒)消费支出占消费总支出的比重分别为31.8%、31.3%。城镇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4平方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9.7平方米。年末城镇常住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46.8辆,拥有电脑61.1台,拥有彩电121.7台,拥有移动电话284.1台,拥有摩托车106.9辆;农村常住居民每百户拥有家用汽车17.5辆,拥有电脑7.7台,拥有彩电103.9台,拥有移动电话286.2台,拥有摩托车129.4辆。
 
年末全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8.51万人,比上年增加0.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57.54万人,增加1.1万人;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6万人,增加0.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2.99万人,增加0.09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06.4万人,增加2.5万人;参加工伤保险人数10.22万人,增加0.48万人;参加生育保险人数8.15万人,增加0.3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