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18-07-26 钦州市统计局
 
347.51
 
6.4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普通高等阶段院校2所。普通高等院校全年招生0.58万人,在校生1.9万人,毕业生0.4万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9所,在学校学生2.95万人。普通中学学校123所,在校生21.95万人,其中,普通高中全年招生2.19万人,在校生5.92万人,毕业生1.76万人;普通初中全年招生5.56万人,在校生16.02万人,毕业生5.12万人,全市初中毕业升学率达到91%。普通小学学校1004所,普通小学全年招生6.87万人,在校生36.73万人,毕业生5.55万人。
 
科技:全年R&D内部经费支出16.79亿元,比上年上升35.51%。全市拥有9个科研所,从业人员为10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2人。全市全年专利申请量1758件,增长12.26%。专利授权量532项,其中发明专利111项。评定市级以上科学成果奖励35项。
 
十、卫生、文化及广播电视
 
卫生:2017年末,全市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55个(含村级卫生室(所)、诊所、医务室、门诊部),其中医院、卫生院共86家(含妇幼保健院)。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13021张,实有床位数15571张,卫生机构人员25607人,其中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8055人,执业(助理)医师5316人,注册护师及护士7907人。
 
文化及广播电视:全市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5个,图书总藏量95万册。全市共有广播电视台3个,灵山广播电视台1个,浦北广播电视台1个。广播综合覆盖率为97.91%,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7.99%,有线电视入户率11.43%。
 
十一、城市建设
 
城市道路建设:全年城市基础设施完成投资280.89亿元。年末城市道路长度为541.16公里,道路面积1370.69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36.28平方米。桥梁57座,路灯2.37万盏。
 
城市公共事业:城市绿化覆盖面积12800.76公顷,建成绿化覆盖率38.65%,公园绿地面积470.23公顷。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45平方米。供水综合生产能力30万立方米/日,供水总量6011.08万立方米。城市实有天然气供气管道长度395.56公里,天然气管道用户6.83万户,天然气供气总量2326.27万立方米。液化石油气供气总量1.14万吨。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车辆220辆,出租车为300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能力22.5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87.17%。城市污水处理率96.01%,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生活垃圾清运量14.99万吨,生活垃圾处理量14.99万吨。
 
十二、人口、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根据公安部门统计,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410.92万人,比上年增加1.7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5.16万人,占总人口15.9%;乡村人口345.76万人,占总人口84.1%。在总人口中,男性人口224.02万人,占54.5%;女性人口186.91万人,占45.5%。按统计部门口径,2017年全市常住人口32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27.77万人,城镇化率38.95%。人口出生率15.73‰,人口死亡率5.8‰,人口自然增长率9.93‰。
 
城乡居民生活: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01元,比上年增854元,增长7.8%。农村恩格尔系数(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为39.02%。全市农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2平方米。
 
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15元,比上年增收2055元,增长7%。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392元,比上年增长7.1%。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为35.3%。全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49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年末全市各类福利院、敬老院共60个,床位1429张。全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7.33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16.38万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9.48万人;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1.31万人,增加0.1万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2.95万人,增加0.46万人;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8.59万人,增加022万人。
 
十三、节能降耗
 
2017年全市全社会综合能耗606.86万吨,比上年增长10.28%。万元GDP能耗0.5417吨标准标煤,增长1.3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1936吨标准标煤,增长2.48%;万元GDP电耗729.46千瓦时,增长3.52%。2017年全社会用电量81.72亿千瓦时,增长12.7%。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1.63亿千瓦时,增长7.7%;第二产业用电量55.19亿千瓦时,增长15.9%。其中工业用电量54.3亿千瓦时,增长16.2%;第三产业用电量9.85亿千瓦时,增长10.4%;城乡居民用电量15.0亿千瓦时,增长3.8%,其中城镇居民用电量6.4亿千瓦时,增长1.88%。乡村居民用电量8.6亿千瓦时,增长5.18%。
 
注释:
 
[1]本公报中2017年GDP、工业数据为统计快报数。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与分项合计不等以及增速与年报数有出入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和农户固定资产投资,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口径为计划总投资5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投资及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投资。
 
[4]常住人口指在钦州市居住半年以上的人口,以及户口在钦州、外出钦州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