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完成植树造林总面积2149.3公顷,同比下降17%,完成人工造林面积67.7公顷,下降93%,全市森林面积13.39(2016年)万公顷,建有林业自然保护区1个,森林覆盖率31.04%。活立木蓄积量800万立方米,自然保护区面积2381.2公顷,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0个。
初步核算,2017年能源消费总量558.96万吨,增长6.4%。万元地区生产能耗0.5256吨标准煤,下降3.5%,规模以上工业能源消费量320.67万吨标准煤,规模以上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4.4%。全社会用电量714972.08万千瓦时,其中工业用电421599.46万千瓦时,增长20.1%。城乡居民生活用电135311.57万千瓦时,其中城镇居民生活用电95087.57万千瓦时,增长3.0%。
全年市区平均气温24.2度,总降雨量2256.5毫米,日照时数1662.2小时。全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率98.56%,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绿化覆盖面积4456.77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0.55%,绿地面积3838.09公顷,公园绿地面积647.38公顷。
全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44人,交通事故损失额40.63万元;火灾事故损失额106.68万元;刑事案件立案数5844起,刑事罪犯1954人。
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三次产业增加值、工业增加值、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总产值增速按现行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4.邮电业务总量按2015年不变价格计算。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总项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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