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城区低保月人均标准650元,县域低保月人均标准650元。年末全市公办养老机构20个,拥有床位2798张,收养1357人;全市民办养老机构16个,拥有床位1368张,收养631人。全年发售社会福利彩票共6.63亿元,比上年下降0.45%。
十四、能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综合能源消费量1012.5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增长6.6%。其中,六大高耗能行业综合能源消费量增长5.6%。
全市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自然保护区面积8万公顷。
全年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平均优良天数为290天,优良天数比例为79.5%。其中,环境空气优级天数为86天。
全年各类生产安全事故47起,共死亡37人。其中,工矿商贸企业生产事故死亡6人。
十五、人口
根据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年末常住人口143.9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05.3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73.2%;乡村人口38.6万人,占26.8%。
年末户籍人口129.9万人。全年出生人口11301人,出生率8.7‰;死亡人口6677人,死亡率5.1‰;人口自然增长率3.6‰。全市户籍人口中,0-17岁人口18.3万人,占14.1%;18-34岁人口27.0万人,占20.8%;35-59岁人口55.9万人,占43%;60岁及以上人口28.8万人,占22.1%。
注释:
1.本公报中2018年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部分指标数据在年报时可能还有调整。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的起点为500万元及以上项目;限额以上批发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零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统计范围为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资料来源:
本公报中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数据来自市林湿局;粮食产量、城乡居民收入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盘锦调查队;畜牧业、渔业、机耕面积等数据来自市农业农村局;进出口、利用外资等数据来自市商务局;交通业务数据来自市交通局;邮政业务数据来
自市邮政管理局;电信业务数据来自各电信公司;财政数据来自市财政局;金融数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盘锦市中心支行;保险数据来自市保险行业协会;科技数据来自市科技局;教育数据来自市教育局;旅游、文化数据来自市文旅广电局;体育数据来自市体育局;卫生数据来自市卫健委;城镇养老保险、城镇医疗保险等数据来自市人社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等数据来自市民政局;环保数据来自市生态环境局;安全生产数据来自市应急管理局;人口数据来自市公安局;其他数据均来自市统计局。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