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八、教育、科技
普通高等学校3所,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1.08万人,在校生4.01万人,毕业生1.30万人;研究生教育招生267人,在校生593人,毕业生151人。
中等职业教育学校12所,专任教师965人。招生5242人,在校生1.37万人,毕业生5686人。
普通中学209所,专任教师1.45万人。高中招生2.50万人,在校生7.89万人,毕业生2.74万人;初中招生3.33万人,在校生9.93万人,毕业生3.31万人,初中学龄人口入学率100%。
普通小学473所,专任教师1.38万人。招生3.47万人,在校生20.13万人,毕业生3.32万人,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100%。
幼儿园768所,专任教师5352人。在园幼儿(包括附设幼儿班)9.87万人。有特殊教育学校7所。
取得科技成果116项,国内领先和国内先进水平86项。专利申请量2291件。其中,发明专利971件,实用新型专利1094件,外观设计专利226件。专利授权901件。其中,发明专利113件,实用新型专利623件,外观设计专利165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剧场4个,影院26个,公共图书馆11个,文化馆12个,文化站177个;图书总藏量90万册;广播及电视发射台11座,拥有发射机102部,电视人口覆盖率99.6%,广播人口覆盖率99.4%。
拥有各类卫生机构958个(不含村卫生室),床位数2.03万张。卫生技术人员25196人。其中,执业(助理)医师7194人,注册护士10181人,药师(士)1313人,技师(士)1416人。年末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99.91%。
群众体育场地面积534.77万平方米,其中县区全民健身基地面积127.48万平方米。新建场地总面积10万平方米,完成投资1968万元。新建体育场地122个(块),其中农村健身场106个(块),城镇健身场16个(块)。共拥有体育场馆55个,体育俱乐部17家,体育社团组织33个。
十、城建、环保
市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累计完成投资352亿元,6条市政道路拓宽改造。各县城和建制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75亿元,其中25个省市级重点示范镇、文化旅游名镇完成投资56.2亿元。新建、改建道路155公里,新增公园绿地面积234公顷。
全市平均优良天数331天,优良率达90.7%,同比增加10天。市中心城区优良天数294天,优良率达80.5%,增加25天。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空气质量综合指数4.84,同比提高8.7%。
市中心城区及11个县区环境空气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年均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第90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二级标准;一氧化碳日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日均浓度二级标准;市中心城区及汉台、南郑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其余县区符合标准;市中心城区及汉台、南郑、城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其余县区符合标准。
境内汉江、嘉陵江干流12个监控断面年均值符合水域功能区划标准。重点湖库水质符合国家Ⅱ类水质标准,1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所测项目全部合格。
市中心城区及6个县区区域声环境质量,南郑、城固、洋县和西乡为“较好”,市中心城区和勉县、略阳为“一般”。市中心城区及开展酸雨监测的6个县区均未出现酸雨。
十一、人口、民生和社保
年末户籍总人口380.68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35.58万人。年末常住人口343.61万人,出生率为9.50‰,死亡率为7.25‰,自然增长率为2.25‰,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50.51%。
城镇新增就业6.1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1.07万人。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7亿元。劳务输出83.47万人,劳务输出创收223.09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08%。
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820元,增长9.5%;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380元,增长8.5%;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088元,增长9.3%。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8.7万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9.2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55.84万人、23.3万人、31.7万人和23.4万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01万人。
城市低保人数2.87万人,发放保障金1.39亿元;农村低保人数8.66万人,发放保障金2.65亿元。优抚补助2.9万人,发放抚恤金2.8亿元。养老服务机构1064所,提供床位25910张,年末养老服务机构在院人数9848人。全年接受社会捐赠款127.8万元(含物资捐赠折价)。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统计数。个别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分项与合计不等的情况。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其他指标除特殊说明外,均按现价计算。
[3]农业相关历史数据根据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结果进行了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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