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市体育协会达到32个,社会体育指导员达到7393人,广场舞、太极拳、健身气功、篮球、乒乓球等群众体育运动蓬勃开展。完成5个场馆改造前期准备工作,渭河健身长廊、金台团结足球运动公园、陈仓渭河体育公园、市植物园篮球场改造工程相继完工投用,渭滨海棠体育公园积极推进,全年建成村级健身工程8个、社区健身工程16个。
全市体育彩票销售突破6.3亿元,比上年增长30%。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377.10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为53.17%。全市人口出生率9.61‰,死亡率6.13‰,人口自然增长率3.48‰。图7
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85元,比上年增长9.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02元,增长8.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936元,比上年增长9.3%。图8图9
全年创业就业培训3.57万人,城镇新增就业5.5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1%以内。全年农民工总数85.23万人,比上年增长0.3%。其中,外出农民工41.04万人,下降0.3%;本地农民工44.19万人,增长0.8%。
年末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72.87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55.24万人,失业保险参保30.00万人,工伤保险参保41.03万人,生育保险参保30.08万人。年末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51.25万人。新农合参合人数267.87万人次,参合率99.62%。享受合疗补助492.98万人次,基金支出19.74亿元,其中:住院基金支出17.82亿元,政策范围内报销补偿比80.45%,实际报销补偿率57.3%。
年末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37个,共有养老床位9687张,收养4394人。年末纳入城市低保12379户、22158人,人均月保障标准最高564元,最低544元;纳入农村低保35022户、95043人,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最低3990元。农村五保对象7380人,其中集中供养1884人。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最低6000元;分散供养每人每年最低5500元。共有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21所。全年累计实施医疗救助38.64万人次,临时救助4.97万人次。
全年全市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95892.51万元,支出92910.67万元,支出比96.89%。完成易地扶贫搬迁9799户,实施危房改造5241户,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1.8万人,全面落实“3+X”帮扶责任,加快推进苏陕扶贫协作项目25个,国企合力团签约项目13个。全年脱贫75983人、退出贫困村355个。
十一、环境、资源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空气质量二级及以上天数253天(执行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占全年监测天数的69.3%。市区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
全年平均气温为9.2~14.5℃,与历年同期相比,各县区偏高0.5~1.7℃。年极端最低气温:川塬区为-14.9~-11℃,山区-20.9~-13.1℃;年极端最高气温:川塬区为36.3~38.8℃,南北山区为31.4~37.3℃。全年降水总量为574.5~888.1毫米,与历年相比,太白、陇县、凤翔、扶风偏多1~2成,凤县、岐山偏少1成,其余县区接近常年。全市总日照时数为1609~2013小时,麟游、渭滨、岐山、千阳、眉县、太白偏少1成,其余县区接近常年。
全市全年用水总量8.2098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1.78%,其中:农业用水5.3333亿立方米,占全年用水量的64.96%;工业用水1.0400亿立方米,占12.67%;生活用水1.6377亿立方米,占19.95%;生态环境补水量0.1988亿立方米,占2.42%。
全年完成以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防护林等林业重点工程为主的营造林面积40.03万亩,其中人工造林12.23万亩,封山育林12.8万亩,飞播造林5万亩。完成森林抚育25.2万亩。1392万亩森林资源得到全面有效管护。林业产业总产值125.05亿元,森林公园接待游客200.2万人次,森林旅游综合收入1.7亿元。全市森林覆盖率55.26%。
年末全市耕地539.81万亩,基本农田416.95万亩,园地61.10万亩,林地1764.82万亩,草地133.27万亩。
全市已发现矿产地190处,其中勘查探明储量的矿产地123处(大型矿床25处、中型27处、小型71处)。发现矿产46种(含亚种),开发利用矿种35种,其中金属矿产10种、非金属矿产22种、能源矿产2种、矿泉水1种。新发现矿产地3处,新增资源/储量金(333)及以上45.63吨、铅锌(333)及以上111.24万吨、银306吨,均已形成了勘查评价及成果资料。
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92起,死亡40人,比上年分别下降55.8%和43.7%。其中较大事故1起。全年没有重特大事故发生。
指标解释:
国内生产总值(GDP)指按市场价格计算的一个国家(或地区)所有常住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对于一个地区来说,称为地区生产总值。英文缩写统称为GDP。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在一定时期内全社会建造和购置固定资产的工作量以及与此有关的费用的总称。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是反映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旨在反映一定时期内居民所消费商品及服务项目的价格水平变动趋势和变动程度。
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指调查期内城乡居民家庭成员人均获得的、可用于最终消费支出和储蓄的总和,即居民可以用来自由支配的收入,既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实物收入。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可以体现各地区城乡居民收入及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按照收入的来源,可支配收入包含四项,分别为: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