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

2011-12-20 未知

第一号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区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区12万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如期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登记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区总人口

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以2000年11月1日0时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每个人都在常住地进行登记。

全区登记的人口为1925万人(包括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同第四次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常住人口1516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409万人,增长26.98%。平均每年增加39.58万人,年平均增长率为2.34%。

二、人口的分布

地区人口数(万人)

总计1846.26

乌鲁木齐市208.20

克拉玛依市26.96

吐鲁番地区55.10

哈密地区49.21

昌吉回族自治州150.35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42.37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105.64

阿克苏地区214.11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43.97

喀什地区340.63

和田地区168.15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382.56

奎屯市28.54

伊犁地区208.61

塔城地区89.24

阿勒泰地区56.17

石河子市59.01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区共有家庭户482.65万户,家庭户人口为1776.42万人,占总人口的96.22%,平均家庭户规模为3.68人,比1990年的4.39人下降了0.71人。

四、年龄构成

全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04.16万人,占27.30%;15-64岁人口为1258.59万人,占68.17%;65岁及以上人口为83.50万人,占4.53%。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比重下降了5.7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62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全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955.49万人,占总人口的51.75%,女性人口为890.77万人,占总人口的48.25%。性别比为107。

六、民族构成

全区的人口中,汉族人口749.77万人,占总人口的40.61%,各少数民族人口1096.49万人,占总人口的59.39%。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180.23万人,增长了31.64%;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50.34万人,增长了15.89%。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区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以上)教育的94.91万人,占5.14%,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223.19万人,占12.09%,接受初中教育的508.25万人,占27.53%,接受小学教育的700.66万人,占37.95%。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十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数有如下变化: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1846人上升为5141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0386人上升为12089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20685人上升为2752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456人上升为37950人。

全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为102.64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13.07%下降为5.56%,下降了7.51个百分点。

八、城乡人口

全区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624.41万人,占总人口的33.8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1221.85万人,占总人口的66.18%。

注:

1.全区登记的人口中含常住地未定的79万人。

2.各项指标的计算均用各地、州、市常住人口合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