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地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12-15 喀什地区统计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喀什地委、行署和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地区常住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3)为397932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405713人相比,十年共增加573608人,增长率16.84%。年平均增长率为1.57%。

二、家庭户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68587户,家庭户人口为389484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4.02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32人减少0.30人。

三、性别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015637人,占50.65%;女性人口为1963684人,占49.34%。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91下降为102.65。

四、年龄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048398人,占26.35%;15-64岁人口为2738329人,占68.81%;65岁及以上人口为192594人,占4.8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8.26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8.3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0.07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地区人口中,汉族人口318281人,占总人口的8%,各少数民族人口3661040人,占总人口的92%。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6511人,增长了2.09%;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567097人,增长了18.33%。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18749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21621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598001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37755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970人上升为471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6394人下降为5433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22832人上升为4015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46756人下降为34618人。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33973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8989人,文盲率(5)由9.56%下降为4.57%,下降4.99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全地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县市 人口数(人)

喀什地区 3979321

喀什市 506640

疏附县 311960

疏勒县 312455

英吉沙县 262067

泽普县 206936

莎车县 762385

叶城县 454328

麦盖提县 258978

岳普湖县 147688

伽师县 381767

巴楚县 336274

塔什库尔干县 3784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公报中数据含兵团数据,不包括图木舒克市数据。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全地区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地区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