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第二号公报(一九九0年十一月十四日发布) 第四次人口普查手工汇总取得了1990年7月1日人口地区分布、人口密度、人口自然增长、家庭户人口资料,现将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人口分布。各市、地、州的普查登记常住人口分别如下(单位:人): 成都市9266548 重庆市14700983 自贡市2946413 攀枝花市948097 泸州市4312928 德阳市3528955 绵阳市4924949 广元市2877605 遂宁市3400874 内江市8673222 乐山市6456845 万县地区7988554 涪陵地区3552693 宜宾地区4684121 南充地区9845160 达县地区9812676 雅安地区1413063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775780 甘孜藏族自治州828531 凉山彝族自治州3656536 黔江地区2623640 二、人口密度。全省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公里188人,比1982年人口普查时的176人增加了12人。各市、地、州的人口密度差异较大,每平方公里超过500人的有成都、自贡、内江、遂宁、重庆、德阳、南充7个市、地;每平方公里在200至499人之间的有宜宾、泸州、乐山、达县、涪陵、万县、绵阳7个市、地;每平方公里50至199人的有广元、黔江、攀枝花、雅安、凉山5个市、地、州;每平方公里不足50人的有阿坝、甘孜两个自治州。 三、人口自然增长。全省21个市、地、州1989年7月1日至990年6月30日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低于10‰的有成都、重庆、德阳、乐山、涪陵、攀枝花、绵阳、泸州、广元9个市、地,其中成都市的自然增长率最低,为7.4‰;自然增长在10‰至14.9‰之间的有雅安、甘孜、南充、宜宾、自贡、万县、黔江、达县、遂宁9个市、地、州;自然增长率在15‰以上的有阿坝、内江、凉山3个市、州。 四、家庭户人口。全省家庭户平均人口为3.66人。各市、地、州的家庭平均人口,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有成都、重庆、德阳、绵阳、南充、内江、万县7个市的地;与全省平均水平相等的有遂宁市;其余13个市、地、州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甘孜州最高为4.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