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12-20 未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于2000年11月1日进行了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人民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4万多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资料正在用电子计算机进行数据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普查登记人口

全市按2000年11月1日0时普查标准时间登记的人口为700.84万人[注3](以普查登记人口为基础,结合第四季度我市人口变动情况,按1999年可比口径计算,2000年深圳市人口统计年报的年末常住人口为432.94万人)。

其中本市户籍人口121.48万人[注4],同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1990年7月1日0时的64.38万人相比,十年零四个月共增加了57.10万人,增长88.69%。平均每年增加5.53万人,年平均增长6.34%。

二、人口分布和人口密度

全市人口在普查标准时间的地区间分布及人口密度如下:

地区别 普查登记人口数(人)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全市合计:7008428 3596

#特区内:2558551 6532

#福田区:909325 11652

罗湖区:774766 9821

南山区:722093 4395

盐田区:152367 2162

特区外:4449877 2858

#宝安区:2735033 3836

龙岗区:1714844 2032

三、家庭户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市共有家庭户118.37万户,家庭户人口为311.31万人,占总人口的44.42%;平均家庭户规模为2.63人,比1990年7月1日0时的3.50人下降了0.87人。

四、年龄构成

全市按普查标准时间登记的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59.57万人,占8.50%;15--64岁的人口为633.47万人,占90.39%;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7.8万人,占1.11%。同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6.1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下降了1.1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7.24个百分点。

五、性别构成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市普查登记的人口中,男性为346.41万人,占49.43%;女性为354.43万人,占50.57%;全市人口性别比为97.74(女性=100),其中特区内为110.04,特区外为91.30。

六、民族构成

在全市普查登记人口中,汉族人口679.68万人,占96.98%;各少数民族人口为21.16万人,占3.02%。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514.13万人,增长了3.11倍;各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19.98万人,增长了16.84倍。

七、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2000年11月1日0时全市人口中,接受大学(指大专及以上)教育的56.49万人,占8.06%;接受高中(含中专)教育的156.55万人,占22.34%;接受初中教育的365.63万人,占52.17%;接受小学教育的84.34万人,占12.03%。

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口数变化如下: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4467人上升为8060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9194人上升为22338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43528人上升为52170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21589人下降为12034人。

在全市人口中,文盲人口7.62万人,与1990年第四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粗文盲率由4.02%下降为1.09%,下降了2.93个百分点。

注:

1、本公报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以2000年11月1日0时(北京时间)为标准时间,普查登记的对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常住的人。

3、普查登记人口中包括了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市在深人口,不包括户籍在本市,但已离开本市半年以上的人口。

4、在户籍人口中,包括了户籍在本市,但已离开本市半年以上的人口和户口待定人口。

5、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