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地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

2011-12-15 阿勒泰地区统计局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1]。根据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在阿勒泰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普查人员的辛勤工作,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现将人口普查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地区常住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2]为60328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61667人相比,十年共增加41616人,增长7.41%。年平均增长率为0.72%。

二、家庭户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3]197802户,家庭户人口为58746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7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4.05人减少1.08人。

三、性别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13716人,占52.00%;女性人口为289567人,占48.0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45上升为108.33。

四、年龄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20488人,占19.97%;15-64岁人口为443429人,占73.50%;65岁及以上人口为39366人,占6.53%。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0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2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2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232563人,占总人口的38.55%,各少数民族人口370720人,占总人口的61.45%,其中哈萨克族人口328153人,占总人口的54.39%,回族人口23656人,占总人口的3.92%,维吾尔族人口8703人,占总人口的1.44%,蒙古族人口5376人,占总人口的0.89%。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61483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78674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3997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63359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5190人上升为10191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4165人下降为1304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2556人上升为3977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5310人下降为27078人。

全地区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746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8369人,文盲率[4]由3.86%下降为1.54%,下降2.32个百分点。

七、人口县(市)分布

全地区常住人口的县(市)分布如下:

地区 人口数(人) 比重[5](%)
2000年 2010年
全地区合计 603283 100.00 100.00
阿勒泰市 190064 31.78 31.50
布尔津县 66758 10.97 11.06
富蕴县 87886 14.42 14.57
福海县 81845 13.86 13.57
哈巴河县 82507 13.07 13.68
青河县 58858 9.59 9.76
吉木乃县 35365 6.31 5.86

注释:

[1]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2]全地区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普查区域的划分应坚持地域原则,做到不重不漏,完全覆盖,严格按所在行政区域划分普查区进行普查,阿勒泰地区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常住人口中不含农十师184团、屯南社区1万余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4]文盲率是指全地区15岁及以上常住人口中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5]各县(市)的常住人口占全地区常住人口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