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12-13 邵阳市统计局

邵阳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邵阳市统计局

(2011年7月5日)

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我市人口普查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直各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市各族人民的支持配合下,通过6万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普查的全部数据正在进行计算机处理。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7071741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6963619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08122人。全市户籍人口为7927565人,十年共增加699224人。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950605户,家庭户人口为6913913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53人增加0.01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671023人,占51.91%;女性人口为3400718人,占48.09%。常住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9.88下降为107.95。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512664人,占21.39%;15-64岁人口为4862468人,占68.76%;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6609人,占9.85%。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51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9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1779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98642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939522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07080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1829人上升为4529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0805人上升为14057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34847人上升为41889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6158人下降为27176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28975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57405人,文盲率[5]由7.29%下降为3.24%,下降4.05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邵阳市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人口数(人) 常住人口比重(%) 人口密度
(人/平方公里)
常住人口率(%)
常住人口 户籍人口 2010年 2000年
全市合计 7071741 7927565 100 100 340 89.20
双清区 307980 279238 4.36 3.77 2247 110.29
大祥区 340605 321161 4.82 3.99 1587 106.05
北塔区 104609 90449 1.48 0.97 1240 115.66
邵东县 896625 1279334 12.68 16.36 505 70.09
新邵县 743073 802727 10.51 9.86 421 92.57
邵阳县 915600 1034661 12.95 12.74 459 88.49
隆回县 1095392 1201284 15.48 15.17 382 91.19
洞口县 770473 845288 10.9 10.81 353 91.15
绥宁县 351139 374881 4.97 4.87 121 93.67
新宁县 560742 615739 7.93 8 204 91.07
城步县 250633 272800 3.54 3.47 96 91.87
武冈市 734870 810003 10.39 9.99 480 90.72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