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12-10 温州市统计局

温州市统计局

(2011年5月9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1]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市人口普查主要阶段工作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2]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912.2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55.8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6.41万人,增长20.69%,年平均增长率为1.90%。其中市外流入人口284.2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1.16%。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91.0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04.0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5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9.74万人,占52.59%;女性人口为432.47万人,占47.41%。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72下降为110.93。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0.53万人,占14.31%;15-59岁人口为680.92万人,占74.6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0.76万人,占11.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54万人,占7.6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8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3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0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04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4.44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7.9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2305人上升为7128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9190人上升为12611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3212人上升为36663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38732人下降为29379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4.51万人,文盲率[5]为7.07%。

六、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02.20万人[6],占66.02%;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10.01万人,占33.98%。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13.25万人,乡村人口减少56.84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56个百分点。

七、人口地区分布

地区 常住人口数
(万人)
比重[7](%)
2000年 2010年
全市合计 912.21 100 100
鹿城区 129.33 13.11 14.18
龙湾区 74.93 6.31 8.21
瓯海区 99.69 7.50 10.93
洞头县 8.77 1.28 0.96
永嘉县 78.92 9.40 8.65
平阳县 76.17 9.80 8.35
苍南县 118.46 15.45 12.99
文成县 21.12 3.50 2.32
泰顺县 23.34 3.70 2.56
瑞安县 142.47 14.56 15.62
乐清市 138.93 15.39 15.23

注释:

[1]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2]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不包括长期居住在我市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7]指各县(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的比重,其中2000年比重按2001年温州市行政区域调整后各县(市、区)实际地域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