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12-10 宿迁市统计局

宿迁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宿迁市统计局

2011年5月6日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全市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我市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快速汇总已圆满完成。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471555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154397人相比,十年共减少438826人,减少8.51%。年平均减少0.89%。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1304683户,家庭户人口为4575899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5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98人减少0.47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378770人,占50.45%;女性人口为2336783人,占49.5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22下降为101.80。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894642人,占18.97%;15-64岁人口为3338869人,占70.81%;65岁及以上人口为482042人,占10.2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5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49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76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776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4768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01515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26153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1183人上升为394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7318人上升为10916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34761人上升为42734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40445人下降为26753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283447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131617人,文盲率[5]由11.11%下降为6.01%,下降5.1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地区 人口数(人) 比重[6](%) 人口密度[7]
(人/KM2)
全市合计 4715553 100 551
宿城区 796627 16.89 932
宿豫区 641059 13.59 511
沭阳县 1538054 32.62 669
泗阳县 830502 17.61 586
泗洪县 909311 19.28 333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市及各县(区)的常住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6]比重为各县(区)的人口占全市合计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