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2011年5月 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在国务院、山西省政府和长治市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全市常住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为3334564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3138991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95573人,增长6.23%。年平均增长率为0.61%。 二、家庭户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923466户,家庭户人口为314972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41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73人减少0.32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1710680人,占51.30%;女性人口为1623884人,占48.70%。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86下降为105.34。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584606人,占17.53%;15-64岁人口为2520823人,占75.60%;65岁及以上人口为229135人,占6.87%。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2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6.1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12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247149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482511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563138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761385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程度的由2617人上升为7412人;具有高中程度的由10178人上升为14470人;具有初中程度的由40823人上升为46877人;具有小学程度的由33177人下降为22833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59250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6131人,文盲率[5]由3.04%下降为1.78%,下降1.26个百分点。 六、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分县(市)区常住人口的地区分布如下: 全市分县区常住人口 单位:人 县区常住人口 长治市 3334564 城区 483628 郊区 281213 长治县 340963 襄垣县 270216 屯留县 263844 平顺县 150955 黎城县 158541 壶关县 291609 长子县 353266 武乡县 182548 沁县 172205 沁源县 158702 潞城市 226874 注释: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口,是普查登记的2010年11月1日零时的常住人口。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5]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