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鉴2011
《中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鉴2011》2011年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向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转变拓展的关键一年,也是综治工作继承二十年实践经验在社会管理创新大格局中开拓探索的重要一年。中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更名为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赋予了协调指导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重要职能。为更好地反映各地各部门贯彻中央精神,深入推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情况,中央综治办决定将《中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年鉴》更名为《中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鉴》。
一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级各部门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中发[2011] 11号)为指导,按照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要求,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主线,着力开展矛盾纠纷大调解和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狠抓工作落实,共同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向纵深发展。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中央综治委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精心谋划部署,及时召开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201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中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中央综治委四次专题汇报会等会议,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研究推动。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召开全国综合试点工作推进会、全国综治办主任座谈会和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座谈会四个地方片会等,交流工作经验,部署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在全国开展。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会同最高人民法院等16部门联合下发《关于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并推动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大力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召开纪念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两个《决定》颁布二十周年座谈会,编辑出版《中国特色平安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十年纪念文集》,总结回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二十年发展历程和取得的重大成就、形成的基本经验,深入研究新时期做好综合治理工作的措施任务。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综合治理工作,按照中央综治委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开展。各地着力加强对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动力度,积极推进将社会管理创新列人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对社会管理创新进行项目化管理、实体化运作,层层推进综合试点工作,努力推动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和方法手段等方面的创新。进一步健全党委、政府主导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积极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暗访检查和重点督查,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和校园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夯实综治基层基础建设,基层综治工作网络得到进一步健全。中央综治委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中央综治委部署,以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为抓手,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工作,加强调研指导,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专门工作也得到有效推动,组建了中央综治委8个专项组,建立了工作制度,围绕流动人口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信息网络、社会矛盾化解、公共安全、基层基础建设等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扎实推动工作落实。
本卷《中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年鉴》突出年度特点和工作重点,收载了2011年全国社会治安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央及各省(区、市)开展综合治理工作的情况。在编写过程中,得到了中央综治委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党委政法委、综治委(办)的大力支持,在此谨表诚挚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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