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1995年

2018-01-20 未知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浙江卷上) 《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资料汇编》(浙江卷)系由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编印出版的系列资料之一。本资料从第三次全国工业普查所获得的大量翔实的数据中,精选出最重要、最常用的部分,经综合整理编辑而成,力求反映浙江省工业经济的全貌。我们寄望于它的出版发行,能为各级政府制定工业发展战略,进行宏观经济决策提供服务,综合经济部门、科研单位、大专院校以及广大经济工作者深入研究各种工业经济问题提供基础资料。为便于读者使用,特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本资料的内容主要包括:(1)主要经济指标,(2)主要财务状况指标,(3)劳动情况,(4)主要工业产品生产量及销售量,(5)主要工业技术经济指标,(6)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7)主要原材料、能源消费量,(8)科技活动情况,(9)电子计算机、自动化及半自动化生产线、机械手、工业机器人拥有量,(10)主要工业产品质量等。各类资料均按经济类型、隶属关系、轻重类型、规模大小、开工年份、行业类别等分组整理。本资料包括两大部分:综合、行业部分(上、中册)和地区部分(下册)。按普查方案设计要求,本资料所有以乡及乡以上为口径范围的,均含村办大中型工业企业。限于篇幅,本资料除“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财务状况指标”、“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劳动情况”、“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单位数及工业总产值”三张表按工业行业小类分以外,其余表种均按行业大类分列,按统计制度规定部分行业未列,故表列各行业之和不等于总计。分地区资料中,“市直汇”指由地级市直接汇总的单位。因省电力局(本级)直接由省汇总,故市、地之和与全省总计不等。本资料各表的计量单位一般在右上角,表中有不同计量单位的在指标栏内注明。本资料中的符号使用:“……”表示数据不足本表最小单位数;“空格”表示无该项指标数据或数据不详。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所限,本资料编印难免存在不足或差错,敬请谅解并提出宝贵意见。各指标涵义详见附录“主要指标解释”。统计数据,全部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 工业总产值及从业人员数,全部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村及村以上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私营 合作经营 个体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乡及乡以上及年产品销售收入在100万元以上的村办 私营 合作经营 个体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乡及乡以上工业企业和生产单位数及工业总产值,村办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合经营 私营 个体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1995年),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1994年),独立核算国有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独立核算集体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独立核算乡属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独立核算其他经济类型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独立核算三资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大中型工业企业主要财务状况指标,乡及乡以上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劳动情况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1995年工业普查资料汇编(浙江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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