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口抽样调查资料2005年
2005年黑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是继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之后的又一次大规模的社会调查,在省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被抽中地区人民群众的大力配合和支持下,经过调查工作人员特别是近4000名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的艰苦努力,调查取得了圆满成功。通过这次调查,进一步查清了当前我省的人口总量、地区分布、基本结构以及居住环境等方面的情况,为了解和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口的自然增长、教育、就业的变化情况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发展、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的关系提供了重要的基础依据,为监测我省“小康”的进程,提供了非常宝贵的信息。这次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1月1日零时。调查对象是在被抽中的调查小区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并于2005年10月31日晚居住在本调查小区,以及户口在本户2005年10月31日晚未居住在本户的全部人口。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登记,调查登记采取入户调查的方法进行。这次调查以全国为总体,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次总体,采取分层、多阶段、整群概率比例的抽样方法。最终样本单位为调查小区。本次调查共涉及我省13个地(市)、133个县(市、区)、521个乡(镇、街道)、1541个村(居)委会的1774个调查小区。全省共调查登记常住人口43.29万人,占全省总人口的1.13%。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登记结束后,黑龙江省统计局在对数据进行快速汇总的基础上,发表了《黑龙江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之后,完成了调查资料的电子计算机数据处理工作,获得了更为详细的数据。为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将部分数据编辑出版,供参考使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2005年黑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和《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形成系列。全书资料设有:概要、民族、年龄、教育、就业、婚姻、家庭、生育、老年人口、死亡、住房等十一卷。本资料所刊数据均系抽样调查的直接调查数据,未作总体推算,请读者使用数据时要评估后使用。在抽样调查工作的登记、编码、录入等过程中都可能产生误差,样本的分布也存在偏差,这些都将集中反映到汇总结果中,因此,有可能出现某些不合理的数据,如民族人口、城镇人口比重、家庭户规模等。本资料对这些数据保留了数据处理后的原貌,没有任何改动,请读者使用数据时,应通过加权等方法加以调整。本资料中,性别比按女性=100计算,表11-6、表11-1中购建住房费用分组不含上限,含下限,“空格”部分表示无该项数据。由于计算机运算中采取四舍五入的处理,个别汇总表分栏数据之和与合计数存在很小差别,并不影响数据的使用。为了便于编辑排版,将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和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分别简称为梅里斯区和杜尔伯特县。为了帮助读者准确使用本资料,我们将《黑龙江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黑龙江省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方案》、《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调查表填写说明》等文件作为附件一并刊印。表1-1c 全省各地区的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乡村),表1-4 全省各地区分性别、年龄的人口,表1-7 全省各地区分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表1-10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表1-10c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的住房间数和面积(乡村),表2-2 全省各地区分性别的民族人口,表2-5 全省各民族按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表3-1a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城市),表3-2 全省各地区分年龄人口及构成(一),表3-2c 全省各地区分年龄人口及构成(一)(乡村),表3-3b 全省各地区分年龄人口及构成(二)(镇),表4-1 全省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以上人口,表4-1c 全省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以上人口(乡村),表4-2b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15岁及以上文盲人口(镇),表5-1 全省各地区按性别、行业门类分的就业人口,表5-1c 全省各地区按性别、行业门类分的就业人口(乡村),表5-2b 全省按年龄、性别和行业门类分的就业人口(镇),表5-3a 全省各地区按性别、职业大类分的就业人口(城市),表5-4 全省按年龄、性别、职业大类分的就业人口,表5-4c 全省按年龄、性别、职业大类分的就业人口(乡村),表5-5b 全省按性别、受教育程度、行业门类分的就业人口(镇),表5-6a 全省各地区按性别、受教育程度分的就业人口(城市),表5-7 全省按性别、企业类型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分的就业人口,表5-7c 全省按性别、企业类型和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分的就业人口(乡村),表5-8b 全省各地区按性别、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镇),表5-9a 全省按年龄、性别和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城市),表5-10 全省按性别、单位或经营活动类型和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表5-10c 全省按性别、单位或经营活动类型和调查前一周工作时间分的正在工作人口(乡村),表5-11b 全省各地区按性别分的不在业人口(镇),表5-12a 全省按年龄、性别分的不在业人口(城市),第六卷 婚姻,表6-1b 全省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人口(镇),表9-7b 全省各地区参加基本社会保险状况的老年人口(镇),表9-8a 全省分年龄、性别、受教育程度的老年人口(城市),第十卷 死亡,表10-1b 全省分性别、年龄的死亡人口(镇),表10-2a 全省各地区分性别的死亡人口和死亡率(城市),表10-3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表10-3c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死亡人口状况(乡村),第十一卷 住房,表11-1b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按代数和住房间数分的户数(镇),表11-2a 全省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城市),表11-3 全省各地区按住房用途、建筑层数、住宅结构及是否合住分的家庭户户数,表11-3c 全省各地区按住房用途、建筑层数、住宅结构及是否合住分的家庭户户数(乡村),表11-4b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按住房建成时间分的住房状况(镇),表11-5a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住房设施状况(城市),表11-6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表11-6c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按购建住房费用分的户数(乡村),表11-7b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按住房来源分的户数(镇),表11-8a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按月租房费用分的户数(城市),表11-9 全省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表11-9c 全省按户主的受教育程度、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乡村),表11-10b 全省按户主的职业、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镇),表11-11a 全省按户主的职业、购建住房费用分的家庭户户数(城市),表11-12 全省按户主的职业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表11-12c 全省按户主的职业分的家庭户住房状况(乡村),表11-13b 全省按户主职业、人均住房面积分的家庭户户数(镇),表11-14a 全省各地区按住房来源分的同时拥有厨房和厕所的家庭户户数(城市),表11-15 全省按家庭月收入、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表11-15c 全省按家庭月收入、住房来源分的家庭户户数(乡村),表6-2a 全省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的人口(城市),表6-3 全省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初婚年龄的人口,表6-3c 全省分性别、受教育程度、初婚年龄的人口(乡村),表7-1a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规模(城市),表7-2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类别,表7-2c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类别(乡村),表7-3b 全省各地区家庭户中民族混合户户数(镇),表7-4a 全省不同规模的家庭户类别(城市),表7-5 全省家庭户户主年龄、性别构成,表7-5c 全省家庭户户主年龄、性别构成(乡村),表8-1a 全省各地区分性别、孩次的出生人口(城市),表8-2 全省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表8-2c 全省育龄妇女分年龄、孩次的生育状况(乡村),表8-3b 全省各地区育龄妇女年龄别生育率及总和生育率(镇),表8-4a 全省各地区按活产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城市),表8-5 全省各地区按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表8-5c 全省各地区按存活子女数分的15-64岁妇女人数(乡村),表8-6b 全省按年龄分的15-64岁妇女平均活产子女数和平均存活子女数(镇),表8-7a 全省分年龄、性别的独生子女数(城市),表8-8 全省各地区0-30岁独生子女数,表8-8c 全省各地区0-30岁独生子女数(乡村),表9-2 全省分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口,表9-2c 全省分年龄、性别、身体健康状况的老年人口(乡村),表9-4a 全省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口(城市),200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表,表9-4b 全省分年龄、性别、主要生活来源的老年人口(镇),表9-6 全省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老年人口,表9-6c 全省分年龄、性别、婚姻状况的老年人口(乡村)2005年黑龙江省1%人口抽样调查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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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惠州统计年鉴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