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
2010年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 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国务院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指挥下,上海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12万普查人员的努力拼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普查取得了圆满成功,获得了丰富翔实的资料。为了满足社会各界的需要,现将计算机详细汇总的数据资料编辑出版。为便于读者使用本资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采用了长、短两种普查表。普查表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普查表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家庭、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根据普查表长表抽样工作细则,长表抽取了10%的户填报,短表由其余的户填报。本资料分为四本。第一本是全部人口的数据,包括普查表短表、长表共同部分的内容,主要反映人口的基本状况,分为八卷;第二本和第三本是普查表长表数据,主要是人口各种结构情况,分为九卷;第四本是外省市常住人口和境外人口数据,附录主要是普查的有关规定、技术文件和历次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等。本资料是按照实际登记直接汇总的数据。由于长表是按户抽样并进行登记,因此人口总数以及各类人口结构数据的抽样比会存在差异,请读者使用本资料推算总体时,对采用的方法予以注意。长表数据第四卷就业部分数据为16岁及以上人口数据,其余部分涉及有关就业方面的数据均为15岁及以上人口数据。本次人口普查关于城乡的划分,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执行。本资料中部分相对数由于单位取舍问题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做机械调整。本资料中空项表示无数字或数字很小。1-1b 各地区户数、人口数和性别比(镇),1-2 各地区分性别的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人口,1-3a 各地区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城市),1-3c 各地区分年龄、性别的人口(乡村),1-4a 全市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城市),1-4c 全市分年龄、性别的人口(乡村),2-1 全市各民族分性别、行业的人口,2-3 全市各民族分性别的未工作人口,2-5 全市按民族、生育孩次分的育龄妇女人数,第三卷 受教育程度,3-1a 全市分学业完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城市),3-1c 全市分学业完成情况、性别、受教育程度的6岁及以上人口(乡村),3-2a 全市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城市),3-2c 全市分年龄、性别、学业完成情况的6岁及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乡村),4-1 各地区分性别的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4-1b 各地区分性别的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镇),4-2 全市分年龄、性别的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4-2b 全市分年龄、性别的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镇),4-3 全市分受教育程度、性别的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4-3b 全市分受教育程度、性别的16岁及以上人口的就业状况(镇),4-4 各地区分性别、行业大类的就业人口,4-4b 各地区分性别、行业大类的就业人口(镇),4-5 全市分年龄、性别、行业大类的就业人口,4-5b 全市分年龄、性别、行业大类的就业人口(镇),4-6 全市分受教育程度、性别、行业中类的就业人口,4-6b 全市分受教育程度、性别、行业中类的就业人口(镇),4-7 各地区分性别、职业中类的就业人口,4-7b 各地区分性别、职业中类的就业人口(镇),4-8 全市分年龄、性别、职业中类的就业人口,4-8b 全市分年龄、性别、职业中类的就业人口(镇),4-9 各地区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就业人口,4-9b 各地区分性别、受教育程度的就业人口(镇),4-10 各地区分性别、周工作时间的正在工作人口,4-10b 各地区分性别、周工作时间的正在工作人口(镇),4-11 全市分性别、年龄、周工作时间的正在工作人口,4-11b 全市分性别、年龄、周工作时间的正在工作人口(镇),4-12 全市分性别、行业中类、周工作时间的正在工作人口,4-12b 全市分性别、行业中类、周工作时间的正在工作人口(镇)2010年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
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下载地址、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PDF版、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018、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最新版
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010年下载地址、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PDF版、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2018、上海市人口普查资料最新版
下载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