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09-12-28 北京市统计局

整合优化教育资源,撤并20所办学条件差的学校,扩大了18所学校的优质教育资源,中小学教育质量不断提高。截至年末,全区普通小学168所,在校生49036人,毕业生8991人;普通中学84所,在校生56629人,初中毕业生13813人,高中毕业生6617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30所,当年招生16636人,在校生54995人。其中区级示范型中学6所、小学29所。加大对农村教育的倾斜力度,投入3540万元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投入920万元提高农村学校教师津贴标准。启动了教育信息网二级工程,完成了130所学校的建网工作。

为加强公共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了“朝阳流行音乐周”、“国际草坪音乐节”等富有现代特色的文化演出,开展了“五月的鲜花”、“社区一家亲”、“夏日文化广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年末,全区共有影剧院15个;公用图书馆1个;社区图书馆42个,比上年增长31.3%;藏书总量128.7万册,增长28.8%;区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项目16个。

健全卫生防病三级网络,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提高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能力。截至年末,全区拥有卫生机构883家,比上年增长2.0%,其中医院133家(二级以上22家,其中三级甲等医院5家);拥有床位12091个,增长4.7%;拥有卫生技术人员19007人,增长8.1%;平均每千人拥有执业医生、注册护士、病床数分别达到4.8人、4.3人和7.2张。全区婴儿死亡率3.74‰;人均期望寿命78.01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推开,全区共有150950名农民参加了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卫生保健不断加强。

竞技体育实现新突破。全区共有专业体育运动员685人,在市级以上比赛中共获得奖牌232枚,其中金牌67枚,银牌68枚,铜牌90枚,分别比上年增加10枚、43枚和62枚。扩充全民建设设施,积极开展群众体育活动。新建国民体质检测站14个,新建全民健身“居家工程”70处,年末全民健身场地达到285个。年内成功举办朝阳区第二届环CBD短程马拉松赛、庆祝申奥成功三周年万人健步走、朝阳区群众体育大会等体育赛事和健身活动。2006年世界青年田径锦标赛筹备工作启动。

四、固定资产投资

积极落实中央和北京市宏观调控政策,固定资产投资增速逐步放缓。全年完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30.2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其中,基本建设投资51.9亿元,下降21.7%;更新改造投资15.9亿元,下降39.1%;房地产开发投资241.1亿元,增长37.8%。

五、外经外贸

优化区域投资环境,提升投资吸引力,外资流入继续加快,全年新批准设立外资企业537家,比上年增长57.0%,其中17家为世界500强企业,历年累计批准设立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已达2660个;合同外资金额24.2亿美元,增长426.1%;实际利用外资13.2亿美元,增长37.5%,增幅较上年提高11.2个百分点。全年实现区级外贸出口交货额23.8亿元,比上年增长40.8%。

六、城乡居民生活

居民收入稳定增长,2004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1160元,比上年增长12.6%。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5757元,比上年增长13.4%;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0261元,增长8.1%。

居民消费能力增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2730元,比上年增长9.8%,其中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类消费增长幅度最高,为40.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7340元,比上年增长7.7%,其中交通通信类消费增长幅度最高,为32.2%。

居民居住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16.9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平方米,增长9.0%;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达到47.0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0平方米,增长2.2%。

七、人口、计划生育

人口总量保持增长。至年末,全区户籍人口166.9万人,比上年末增加6.2万人,较上年末增长3.8%,其中非农业人口151.3万人,城市化水平为90.7%。全区人口出生率5.55‰,死亡率4.5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97‰,计划生育率98.90%。

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宏观调控仍处于关键阶段,高新技术产业尚未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要产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民增收的基础还不稳固。

注释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快报统计数据。

2.本公报部分指标数据系有关部门提供。

3.本公报中的地区生产总值及三次产业增加值均按现价计算。

4.本公报中所有增长速度指标均未扣除物价上涨因素。

5.本公报中如无特殊注明均为区域口径。

6.本公报中所有人均类指标均按照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人口数计算。

7.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不含居民住宅销售额。

8.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全部国有企业和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型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贸易业企业包括批发业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企业和零售业年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上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