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东城区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附: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地区生产总值、零售额等指标均为当年价格; 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中不含居民住宅销售额。 4、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全部法人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服务业企业是指年营业收入或收入合计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企业。 5、根据国家统计制度,工业企业财务指标在2、5、8、11月进行统计,因此公报中工业企业利润指标为1-11月数据。 6、户籍人口数来源于东城区公安分局,常住人口数为北京市统计局反馈数。 7、恩格尔系数是指居民食品支出占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 8、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全年能耗数据待国家统计局审核评估后另行发布。 9、公报中部分数据合计数或相对数由于计量单位取舍不同而产生的计算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1]东二环交通商务区、雍和科技园区重合部分的固定资产投资,分别记入各园区。三区合计时,重合部分的投资额不重复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