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09-12-31 承德市统计局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03年末全市总人口为359.1万人(户籍人口),比上年末净增加1.2万人,男女性别比1.08:1,农业人口与非农业人口比为3.13:1。人口出生率为9.55‰,人口死亡率为5.98‰,人口自然增长率为3.57‰,比上年下降0.25个百分点。

年末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人数23.18万人,比上年末下降4.3%,其中:国有单位在岗职工18.95万人,下降5.1%;集体单位在岗职工1.56万人,下降9.4%。在岗职工工资总额25.74亿元,比上年增长8.0%。

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增长。据抽样调查,全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306.96元,比上年增长9.1%,其中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142.76元,增长7.2%,城市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4.87平方米。农民人均纯收入1696元,比上年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19.3平方米,增长2%。

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建立。年末全市有28.2万职工参加了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综合覆盖面达到100%;有19.5万职工参加了基本养老保险;4.9万离退休人员参加了离退休社会统筹;全面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区的634个单位19.7万职工参加了医疗保险。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年末全市福利类收养机构214个,床位5117张,收养各类人员119.72万人天。2003年争取省以上救灾补助专项资金1182万元,救济灾民135.13万人。低保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全市保障人口由年初的6.13万人增加到6.86万人,保障标准由年初的人均每人每月33元增加到49元,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注:

1、参照国际通行的作法,经国务院同意,国家统计局决定改进和规范地区GDP核算方法和相关指标中文译名,规定特定地区的GDP用行政地区名字作定语,如“××市生产总值。

2、公报公布的部分数据为快报数。

3、公报中涉及增加值指标为现价,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

4、公报中涉及指标增速均为同口径增速。

5、公报中五、六、七、八、九、十、十一中部分数据由相关部门提供,其中人口数据由公安部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