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6)

2009-12-29 天津市统计局

居民消费

居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8802元,增长11.9%。其中居住和医疗保健支出分别增长了12.3%和18.1%。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297元,增长9.4%,其中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支出分别增长13.0%和11.6%。绿色健康家电、现代通讯工具成为新的消费热点。年末城市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影碟机55.33部,空调器95.33台,移动电话107.13部,电脑41.2台,吸尘器26.73台,家用汽车2.33辆,淋浴热水器85.8台,健身器材4.93套。农村居民每百户拥有彩电115台,洗衣机92台,空调器36台,影碟机33部,电脑8台。

居住

城乡居民居住条件和环境不断改善。城市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4.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1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25.22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78平方米。物业管理不断完善。全市物业管理公司发展到642家,管理总面积达到8652万平方米,占全市住宅存量的56%。启动廉租房建设工程。

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现代服务业发展不够快,个体和私营经济比重较小,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比较大,科技创新能力还不够强,节能降耗的潜力还很大。

注:

1.2004年各项统计数据为快报数。

2.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各地区GDP中文名称由“国内生产总值”改为“地区生产总值”,本公报中“全市生产总值”即为原“国内生产总值”。

3.按国家统计局规定,2004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统计口径不再包括制造业企业直接对居民及社会集团的零售额和农业生产者对非农业居民的零售额。

4.全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和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包括全部国有企业和年销售收入在5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各类型工业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