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20 昌吉州统计局

木垒河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总体水质优。

头屯河、三屯河、玛纳斯河、塔西河、呼图壁河、奇台开垦河和阜康三工河,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总体水质良好。

天池水质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总体水质优。

全州各县市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均达到国家地下水质量Ⅲ类标准和国家饮用水标准,水质属良好。与上年相比,昌吉州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无变化,依然保持良好。

全年全州COD(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23640.6吨,比上年增长3.71%;二氧化硫排放总量66902.81吨,比上年增长13.71%。

全州废水排污工业企业排放工业废水2195.35万吨,COD排放13361.9吨,工业企业二氧化硫排放58982.81吨。

全州有3座污水厂,昌吉市、阜康市、呼图壁县污水处理厂合计日处理能力13.5万立方米,其中昌吉市10万立方米,阜康市1.5万立方米,呼图壁县2万立方米。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100%。

全州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27.9平方米。集中供热面积1573.05万平方米,增长14.5%。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37.81%,提高2.86个百分点。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99平方米,增加0.48平方米。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及社会保障

年末全州地域人口154.06万人,比上年增加1.82万人,增长1.2%。公安局统计报表统计人口137.71万人(不含农八师驻玛纳斯县四团场和五家渠市所属人口),比上年增加2.33万人,增长1.7%。其中男性70.59万人,女性67.12万人。总户数45.37万户,在全部人口中,非农业户口人数68.90万人,农业户口人数68.81万人。汉族人口数102.45万人,占人口总数的74.4%;少数民族人口数35.26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5.6%,其中哈萨克族人口数13.48万人,占总人口的9.8%;回族人口数13.35万人,占总人口的9.7%;维吾尔族人口数6.21万人,占总人口的4.5%。全州户口登记新出生人口14578人,人口出生率10.68‰;死亡人数4945人,人口死亡率3.72‰。人口自然增长率7.06‰。

全年出生人口政策符合率99.84%。采取措施的已婚育龄妇女综合节育率90.9%,较上年末提高0.2个百分点。

全州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7491元,比上年增加6051元,增长28.2%。全州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1472元,比上年增长9.9%,人均消费支出8552元,比上年增长11.6%。

据州农经局统计,农牧民人均纯收入6595元,比上年增加559元,上年增长9.3%。

2008年末,全州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15.61万人(含离退休人员),较上年增长13.27%,当年征收养老保险基金49501万元,增长31.49%,基本养老金领取人数3.52万人,增长10.49%,共发放离退休人员养老金39605万元,增长19.79%;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4.32万人,当年新增参保人数16.08万人,增长88.12%。其中,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4.3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9.93万人,增长9.55%。征收各项医保基金44513万元,增长40.2%,支出各项医疗保险待遇34822万元,增长43.52%;工伤保险参保人数13.34万人,增长16.24%,当年收缴工伤保险费2144万元,增长30.57%,支付工伤保险待遇1022万元,增长15.35%;生育保险参保人数12.96万人,增长6.50%,当年收缴保险费2483万元,增长19.95%,支付生育保险待遇1230万元,增长26.41%。年末全州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61万人,增长13.54%,当年收缴保险费6159万元,增长46.40%。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7454人,增长16.69%,支付失业保险待遇2107万元,增长 62.2 %。(含米泉市)

年末全州享受城市低保人数185587人次,全年发放低保金2434万元。全州享受农村低保人数186864人次,发放低保金870万元。城市医疗共救助2992人,支出医疗救助金435.55万元;农村共救助17841人,支出医疗救助金780.58万元,其中资助参加新农合15131人,共资助资金40万元。全州共有五保对象2516人,发放供养金551万元。

注: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包括昌吉州辖区内的兵团及石油天然气;公安户籍人口数包括农六师,但不包括五家渠市人口数,也不包括在玛纳斯县境内的农八师4团场人口数;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如没有特殊说明的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3、公报数据中地区生产总值为预计数,其余主要经济指标为统计年快报和年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