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州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年末全州城镇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4673人,全年发放救济金1565万元。全州农村领取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15505人,发放救济金610万元。全州享受医疗救助1.90万人,其中资助参加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人数1.73万人,全年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96万元。 注:1、地区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农业总产值、增加值均为现价,其增速是按可比价计算。 2、地区生产总值数据包括昌吉州辖区内的兵团及石油天然气;公安户籍人口数包括农六师,但不包括五家渠市人口数,也不包括在玛纳斯县境内的农八师4团场人口数;其余的经济社会各项指标均不包括兵团数据。 3、公报数据中地区生产总值为预计数,其余主要经济指标为统计年快报和年报数据。 4、主要经济指标,生产总值、农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交通邮电、旅游、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外贸进出口、金融保险、卫生、社会保障包括米泉市数据,其余不包括米泉市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