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0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总值、增加值指标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1%人口抽样调查数,城镇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114号文件界定的口径计算(即:原口径城市人口+甘州区上秦、梁家墩、长安、新墩4个城郊镇的全部人口+22个农村建制镇所在地行政村的人口)。 |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总值、增加值指标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为1%人口抽样调查数,城镇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114号文件界定的口径计算(即:原口径城市人口+甘州区上秦、梁家墩、长安、新墩4个城郊镇的全部人口+22个农村建制镇所在地行政村的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