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消费品市场繁荣,对外贸易总量不断扩大。2008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42亿元,同比增长20.7%,其中城市实现零售额46.36亿元,增长21.3%;县实现12.54亿元,增长23.5%;县以下30.52亿元,增长18.6%。分行业看,批发业实现零售额4.31亿元,增长5.1%;零售业61.15亿元,增长22.6%;住宿餐饮业20.45亿元,增长21.5%;其他行业3.51亿元,增长6.9%。完成进出口总额达11791万美元,同比增长30.0%。 旅游收入持续增加。2008年共接待海内外游客389.2万人次,旅游综合收入13.62亿元,分别较上年增长15.15%和20.32%,旅游综合收入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01%。 七、金融和保险 金融运行状况良好。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283.3亿元,较年初增长28.26%,其中城乡居民储蓄存款199.67亿元,增长32.63%;各项贷款余额106.26亿元,增长31.45%,其中短期贷款61.08亿元,增长29.09%,中长期贷款44.99亿元,增长35.04%。 保险业全面发展。在中国人寿保险、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天水分公司不断发展壮大的基础上,“十五”中后期以来,平安、天安、永安、泰康、太平洋等保险公司相继落户我市,保险业呈现出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局面。全年实现保费收入5.18亿元,赔款7283.62万元。 八、非公有制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快速发展。2008年全市非公有制经济实现增加值75.1亿元,同比增长11.9%,占GDP的比重上升到33.2%。全市个体工商户达到38745户,从业人员8.8万人,注册资金5.1亿元;私营企业达到3934户,从业人员4.1万人,注册资金35.5亿元。 九、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全市普通高校3所,在校学生18732人,同比增长3.4%;普通中等专业学校9所,在校学生15726人;普通中小学校2316所(包括510个教学点),在校生684606人。全市学龄儿童入学率达99.8%,在校生巩固率98.69%;初中学龄儿童毛入学率达99.26%,巩固率达98.38%。 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取得新成果。2008年全市共组织实施科技项目345项,鉴定科技创新成果206项,其中132项达到国内领先以上水平。全市已建成国家、省级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22家,认定11家国家、省级“创新型企业”试点单位,25家国家级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健康发展。年末全市共有群众文化事业机构147个,文化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站)7个,公共图书馆7所,各类藏书80余万册。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4.12%和88.03%。↙ 卫生事业持续发展。年末全市卫生机构210个,床位7615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7082人,其中执业医师2318人。年内“四苗”全程合格接种率稳定在85%以上。 群众体育运动广泛开展。全市共有全民健身点152个。学校在校学生施标率和达标率分别达96%和95%,全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口约139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39.5%。同时全市体育竞技项目取得骄人的成绩,2008年在省级以上各类比赛中共获得金牌49枚、银牌20枚、铜牌19枚。 十一、城市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特色更加突出,城市品位明显提高。人均城市道路面积8.62平方米;城市照明灯12114盏;用水普及率达到75.87%,生活垃圾处理率100%;燃气普及率达到56.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4.3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5.46平方米。 环境保护事业发展较快。全市共完成环保投资5.65亿元,同比增长77.7%。空气污染指数58。渭河水质达标率为100%。 十二、人口和人民生活 年末总人口357.21万人,常住人口为342.59万人,其中乡村人口为260.42万人,城镇人口96.79万人;城镇人口中城市人口[2]47.1万人,较上年净增1.0万人,占总人口的13.2%。全年出生人口2.46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78‰;死亡人口2.08万人,死亡率为5.85‰,人口自然增长率6.93‰。 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9050元,同比增长8.8%;农民人均纯收入2148元,增长19.1%。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6972元,同比增长6.79%;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2047元,增长30.9%。城市人均居住面积19.27平方米;农村人均居住面积16.96平方米。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新进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人数分别为10.82万人、14.97万人、21.8万人、9.57万人和4.1万人,企业离退休人员5.22万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65亿元,发放率达100%;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达3.92万多人,参加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39.6万人,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25698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农民工5503人。全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分别为100%、98.2%、81.4%。共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1181户,10.13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11934.28万元;共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8057户,14.29万人,累计发放低保补助资金7713.58万元。农村临时救济人数40082人。 就业再就业取得新成效。全年新增就业5.84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58万人;安置困难人员再就业11132人,按照出现一户,消除一户的原则,全市共援助298户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为1479名有创业愿望的下岗失业人员和22户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发放小额担保贷款6231万元。全市单位从业人员总数18万人,其中国有单位13万人,城镇集体单位1万人,其他单位4万人;单位从业人员劳动报酬30亿元,同比增长10.66%,其中国有单位劳动报酬24亿元,增长11.89%,城镇单位劳动报酬1亿元,增长8.34%,其他单位劳动报酬5亿元,增长5.35%。 注:[1]生产总值及一、二、三产业增加值,工、农业总产值,乡镇企业总产值等价值量指标均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工业增加值增长速度按价格指数缩减法计算。 [2]城市人口,指市辖区人民政府驻地和区辖其他街道办事处地域及城区建设已延伸到建制镇(乡)的全部行政区域内的总人口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