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200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9 张掖市统计局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总值、增加值指标均为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人口数系1%人口抽样调查推算数;城镇人口根据国家统计局(1999)114号文件界定的新口径(即:原口径城市人口+张掖市上秦、粱家墩、长安、新墩4个城郊乡镇的全部人口9.28万人+18个农村建制镇所在地行政村的人口2.15万人)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