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全年列入州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58项。其中:国家级5项,省级38项,州级15项。全年获地厅级科学技术进步奖41项。科技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46.4%,比上年提高0.6个百分点。全年组织科技培训62.98万人次。受理专利申请134件,批准专利59件。 九、 文化、卫生和体育 年末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10个,图书馆11个,文化馆11个(含群艺馆1个),博物馆4个,文管所10个,乡镇文化站103个。全州有电视台1座,广播电台1座,电视覆盖率96.5%,广播覆盖率96%。全年出版报纸314期,847.8万份。全州有档案馆11个。 医院47所,乡镇卫生院117所,卫生防疫站11所,妇幼保健站11所,诊所336个。有卫生技术人员7812人。其中:执业医师2967人,执业助理医师643人,注册护士2570人。医院和卫生院床位7563张,其中医院床位5433张。 全年体育健儿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竞技比赛获得奖牌107枚。其中:金牌37枚、银牌25枚、铜牌45枚。 十、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年末全州常住人口269万人,出生率10.3‰,死亡率5.98‰,自然增长率4.32‰。按公安户籍人口统计,年末全州总人口2603699人,比上年末增加1510人。其中:农业人口2218119人;非农业人口385580人。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871622人,占总人口的33.5%,其中彝族人口706333人,占总人口的27.1%,占少数民族人口的81.0%。万人以上少数民族有彝族(706333人)、傈僳族(51542人)、苗族(43696人)、傣族(23186人)、回族(20902人)和白族 (15734人)。全年出生人口29179人,死亡人口26804人;男女性别比(以女性为100计算)为105.3。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110元,比上年增加373元,增长13.6%,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8.2%;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031元,比上年增加1330元,增长11.4%,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实际增长6.1%。农村居民家庭食品消费支出占家庭消费总支出的比重为54.3%,城镇居民为49.3%。年末全州城镇居民人均住房总建筑面积33.44平方米,农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33.85平方米。全州1048个村委会,有1040个通电话,1043个通公路,1048个通电,1013个通自来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8140人,比上年增加4175人。其中:在职职工74514人,离退休人员33626人。参加失业保险123744人,增加5963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05564人,增加5311人。参加工伤保险63725人,增加10394人。参加生育保险45543人,增加1152人。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286008人,增加4167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04.63万人,增加10.43万人。 年末全州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4360人。全年66107人城镇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125936人农村居民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全年民政优扶革命伤残军人1204人,在乡复员军人6418人。全州有养老院102个,收养1696人;有福利院4个,收养86人;全年救济困难群众16.99万人(含一次性救济)。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年末全州耕地面积233.10万亩。当年净减少耕地1496亩。全年建设占用耕地5704亩,灾毁耕地968亩,耕地改园地261亩,其他减少耕地992亩;新开荒耕地3460亩,园地改耕地2259亩。全州有中小型水库1042座,总库容10.59亿立方米。全年人工造林76.11万亩,封山育林13万亩,天保工程管护面积2244万亩。有自然保护区19个,保护区面积287.7万亩,其中国家级保护区面积48.6万亩。森林覆盖率60.7%。 全年平均降雨量1009.7毫米,年平均气温16.2℃,年日照2031.7小时。县市政府驻地中,双柏县、南华县、大姚县、永仁县、元谋县和武定县的空气质量达到一级标准,楚雄市、牟定县、姚安县和禄丰县达到二级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9.9%;废水治理设施处理能力103.42万吨/日;废气治理设施处理能力873.7万标立方米/小时,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55.2%。 全年各类自然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7.03亿元。农作物受灾面积69600公顷,其中绝收9943.71公顷。全年发生森林火灾34起,受灾森林面积73.31公顷。 全年生产安全事故393起,149人死亡,比上年下降9.2%,356人受伤,直接损失925.93万元;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为0.487人,下降24.7%。其中: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24起,25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损失525万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5起,4人死亡,1人受伤,直接损失170万元;发生交通事故252起,120人死亡,353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71.48万元;发生火灾112起,直接财产损失159.62万元。 注: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 2.国内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不变价格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 4.有资质建筑企业是指资质在四级以上的建筑施工企业。 5.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