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9 红河州统计局

城乡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扶贫工作取得新进展。2003年末全州在岗职工工资总额为2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7%,在岗职工均年工资11129元,比上年增加731元,增长7.0%;由于外出打工增加和农村税费改革等原因,全州农民人均纯收入1634元,比上年增加 114元,增长7.5%;人均生活消费支出 1475元,比上年增加 145元,增长10.9%;人均居民储蓄存款3834元,比上年增加    518元,增长15.6%。全年解决了8万人的温饱问题,巩固了7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的温饱。

社会保障体系继续得到加强。2003年末,全州有15.23万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全年收缴养老保险金额2.10亿元,支付养老保险金额2.77亿元;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有4.72万人、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职工为652人;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为17.32万人;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为 28.62万人、收缴保险金额2.29亿元、支付保险   1.71亿元。

社会福利事业继续发展。2003年末、全州拥有各种收养性福利机构67个;城镇建立社区服务设施68个;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年共有10.77万城镇居民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共支出城镇低保资金6219.11万元;全年救济农村居民14.24万人。

注:l、产值指标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2、所用数据除国内生产总值、工业、建筑业、劳动工资、卫生、文化指标为快报数以外,其余为年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