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1-18 毕节地区统计局

金融业稳健发展。2006年末,全省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存款余额为203.39亿元,增长19.19%。其中居民储蓄存款余额为116.41亿元,增长19.69%。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为131.3亿元,增长11.09%。。

九、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建立和完善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威宁、赫章最后通过“两基”攻坚达标验收,并获教育部批准,全区“两基”人口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得到建立和完善。

十、文化、卫生

文化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经营性文化机构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稳步推进。基层文化建设力度加大,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进展顺利,农村文化建设取得新的成绩。以“整脏治乱”为重点的文明创建活动初见成效。

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公共卫生建设取得新的成绩,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4个,参加合作医疗人数60.27万人。艾滋病等传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大力加强食品、药品卫生监督,积极做好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工作,全年未发生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2006年末卫生机构(不含诊所和卫生室)312个,床位6505个,卫生技术人员6341人。县(区)诊所437个,从业人员599人。县(区)村卫生室3565个,乡村医生4087人,卫生员1149人。

十一、人口及城镇化

根据全省1‰人口变动抽样调查,2006年年末常住一年人口730.51万人。根据公安年报显示,2006年全区人口出生率为12.79‰,死亡率为3.91‰,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88‰。

城镇化率进一步提高,2006年末城镇化率17.83%,比上年增加1.69个百分点。

十二、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

2006年末,全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19.63万人,增长1.46%。在岗职工19.61万人,增长1.46%。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4293元,名义工资增长10.48%。

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两个确保”实现100%后继续得到巩固,完善了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社会福利和救助事业健康发展。全区城镇得到最低生活保障救济人数65584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数266913人。

十三、人民生活

城镇居民收入大幅提高,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了7000元大关,达到7295元,比上年净增加765元,增长11.7%。作为毕节地区中心城市的毕节市达到了7976元,人均消费性支出为4982元,增长7.8%。

工薪收入仍是城镇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家庭经营性净收入的增加也是一大增长点。全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工薪收入5710.82元,比上年净增加719.96元,增长14.43%,占总收入的比重为75.67%,比上年提高1.4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736.58元,比上年净增加72.93元,增长10.99%。

分县市看,全区八县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均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有七个县市突破7000元大关。

恩格尔系数下降,居民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购买食品消费支出1981.24元,增长5.03%。城镇居民的恩格尔系数达到39.76%,比上年下降了1.08个百分点,生活质量进一步得到提高。

2006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用于衣着消费支出达770.08元,比上年净增127.35元,增长19.81%。用于食品消费支出元,比上年净增加94.84元。用于交通和通信的支出为564.86元,增长19.55%。其中:交通支出187.8元,增长59.67%;通信支出377.05元,增长6.26%。用于居住的支出496.82元,增长14.35%。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达到257.98元,增长了19.3%。教育文化娱乐服务类支出和医疗保健类支出负增长,分别下降18.4%、0.8%。杂项商品和服务类支出也有较大的增幅,人均增量51.29元,同比增长了33.92%。

农民收入继续增长。2006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043元,比上年增加167元。

食品支出比重下降,消费结构进一步改善。全区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到1373.02元,增长4.77%。2006年农村居民人均食品消费支出711.58元,比上年增加1.42元。食品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由上年的54.19%下降到51.83%,下降了2.36个百分点。

在农村居民的生活消费支出中,人均居住、衣着、医疗保健、交通通讯等类分别增加了36.22元、12.93元、12.68元、11.05元。而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类支出受农村九年制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的减免影响,比上年人均减少了14.52元。

农村居民居住环境进一步得到改善。农民人均住房面积由上年的19.46平方米提高到21.01平方米,增加了1.55个平方米。其中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木结构分别增加了1.57和0.55个平方米。随着茅草房等其他类住房的改造,其他结构人均减少了0.53个平方米。

年末耐用消费品增多。每百户农民家庭拥有洗衣机、彩色电视机、摩托车为39.44台、60.14台、10.42辆,分别比上年增加5.64台、3.24台和3.37辆。每百户拥有电话机、移动电话为30.97部、27.64部,分别比上年增加5.06部和5.95部。

注:

(1)本公报所列各项数据为年度初步统计数据。

(2)生产总值和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