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地区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

2010-01-18 毕节地区统计局

广播电视事业取得长足进步。2005年末拥有广播电台1座,广播发射台及转播台77座,广播发射功率2674千瓦,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81.73%,比上年上升1.33个百分点;拥有电视台1座,电视发射台及转播台488座,电视发射功率8601千瓦,电视覆盖率83.38%,比上年上升0.61个百分点;乡镇广播电视站248个,广播电视覆盖到全区所有乡镇的3901个村。

2005年,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全区环保、科技、文化、体育、民族宗教等各方面也随之得到加强,并取得长足发展。

九、社会保障

继续抓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6%以内。2005年促进城镇新增就业人数1429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4687人,“4050”人员再就业828人;为2627名下岗职工办理了《再就业优惠证》;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2614名。劳动保障部门有组织劳务输出11212人。

继续推进养老失业保险的扩面征缴工作,实现“两个确保”,共为15961名企业离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基本养老金10481.93万元,为在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发放基本生活费85.97万元,并代扣缴社会保险费76.23万元。

医疗保险制度全面推进,劳动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强。

十、人民生活

2005年末城乡居民人均储蓄存款余额1338元,比上年末增加283元。

毕节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225元,比上年增加1397元,增长23.96%;人均消费性支出5799.5元,增长15.11%。

农民人均纯收入1876元,增加211元,扣除价格增长因素,实际增长9.33%。农村居民人均现金收入1815元,增长25.98%。人均消费性支出1311元,增长12.91%,其中食品支出710元。

全区在岗职工年人均劳动报酬12937元,比上年增加3165元。

十一、人口

据2005年1%人口抽样调查显示,2005年末全区总人口为725.12万人,出生人口11.48万人,出生率为16.7‰;死亡人口5.14万人,死亡率为7.47‰;自然增长6.34万人,自然增长率为9.23‰。居住在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16.14%。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公报中毕节地区生产总值、农业总产值、工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计算。其余价值量指标均按现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