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8 广安市统计局

卫生体系不断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健全,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初步建立,全年纳入省体系建设顺利通过省级考核验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3个,社区卫生服务站4个。全市卫生机构3189个,床位5428张;卫生技术人员6224人,其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2690人,注册护士1314人。

十、环境保护

环境保护力度加强。2007年,全市成功创建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加大减排力度,关闭了罗渡火电厂和鑫光发电厂2户工业企业,关闭小火电机组2.4万千瓦,减排二氧化硫3176吨。加大力度整治全市水污染企业,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监管,化学需氧量减排3187吨,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完成年度削减目标。依法划定了10个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和117个建制农村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

环境质量监测网点增加。在市区布设了4个大气连续监测点位、2个降水监测点位,4个功能区环境噪声、13个交通噪声、112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位;在嘉陵江、渠江广安段设立了2个国控水质监测断面、4个省控水质监测断面、1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断面、3个水质自动监测站,设置了5个大气自动监测站;在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安装了在线自动监测设备,并每月监测一次污染因子,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噪声达标区覆盖率达100%以上;嘉陵江、渠江流域广安出境断面水质均达到Ⅲ类以上标准。

生态保护效果明显。全市自然保护区已达12个,保护区面积329.9平方公里。

十一、人 口

按公安户籍统计,年末全市总人口为462.5万人,比上年末净增4.9万人。全市人口出生率为8.6‰,死亡率6.0‰,人口自然增长率2.6‰。年末常住人口372.3万人。全市城镇化率23%,比上年提高1.7个百分点。

十二、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城镇居民收入实现较快增长。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8982元,比上年增加4330元,增长29.5%。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55元,增长21.8%,其中,工薪收入6885元,增长22.3%。人均消费性支出6879元,增长15%。其中,食品消费支出3371元,增长25.5%;衣着消费支出795元,增长9.6%;居住消费支出708元,增长29.9%;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消费支出437元,增长10.2%;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478元,增长2.4%;其它商品和服务消费支出155元,增长12%;医疗保健、交通和通讯消费支出分别下降19.2% 、0.2%。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49%。

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3710元,比上年增加562元,增长17.8%。其中,工资性收入1547元,增长14.9%;家庭经营收入1950元,增长21%,家庭经营收入成为全年增收主渠道。农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461元,增长18.4%。其中,食品支出1490元,增长24.2%;衣着支出104元,增长9.3%;居住支出287元,增长9.0%;交通和通讯支出134元,增长12.2%;医疗保健支出143元,增长14.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60.5%。

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城镇国有、集体、股份制、“三资”企业等单位年末在岗职工11.0万人,城镇个体、私营企业就业人员12.6万人,城镇新增就业26719人,实现再就业1459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3%以内。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增参保人数3.9万人。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和医疗救助制度,83468名城镇困难居民和114573名农村特困人员享受低保,累计发放低保金8146万元;29422名农村贫困病人获得大病救助。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县4个,覆盖农业人口为281.9万人,参合人数228.2万人,参合率80.9 %,补偿金额达8964万元。住房保障工作启动,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年共销售福利彩票3700余万元,直接接受社会捐赠750余万元。

注: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广安统计年鉴—2008》为准。

2、公报中生产总值及增加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