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科技成果转化明显加快。全年共组织实施各类市级科技计划106项,组织申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8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41项,新登记科技成果30项,评出市级科技进步奖32项,其中:一等奖3项,二等奖11项,三等奖18项。乐山市及峨眉山市、五通桥区被授予省级科技进步先进市(区)称号,犍为县被列为国家“科技富民强县”试点县。 乐山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按“一区多园”的建设模式,园区企业总数达47家,六大专业园核心区已经形成,辐射带动作用充分显现。2005年26户重点园区企业销售收入增长46%,利税总额9094万元。示范辐射带动农户近30万户。“猕猴标准化,产业化开发与示范”列入国家农业科技园区专项。“优质四川白鹅产业化基地建设”等2个项目列入2005年国家星火计划项目。 横向科技合作取得新成效,实施“院地科技合作”孵化资金项目8项、“市校科技合作”项目7项,项目资金总计148万元,完成技术对接19项。继续巩固加强我市与中科院、四川农大等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科技合作关系,同时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建立了科技教育合作关系。乐山市被列为“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网试点城市”,全年新办专利申请204件,获授权项目101个,创历史新高。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设施建设成效显著。全市“两馆”建设圆满完成“十五”计划建设任务,结束了全市“无馆县”的历史。市图书馆建成“乐山市图书馆网站”并对外开放。群众文化活动和周末文化广场活动精彩纷呈。文艺创作取得累累硕果,成功打造大型诗乐舞《沫若女神》和大型川剧精品《大佛海通》。新闻出版和文化市场健康繁荣。进一步加强文化资源整合利用,壮大文化产业,筹建“嘉州文化城”,引进峨眉院线、太平洋电影院线落户中心城区。全市有艺术表演团5个,文化馆12个,公共图书馆8个,总藏量33.5万册(件),文化站210个,博物馆5个。全市广播人口覆盖率达97.62%,电视人口覆盖率达97.78%,有线电视入户率为37.44%。 全市拥有卫生机构 3161个。其中:医院84个,卫生院 21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1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2个。拥有卫生机构人员15513人。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3710人,卫生技术人员中有执业(助理)医师 5907人,注册护士2894人。每千人拥有卫生技术人员3.94人, 每千人拥有(助理)医师1.7人,每千人拥有注册护士0.83人。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实有床位9730张。其中:医院6919张,卫生院2331张,妇幼保健院425张。全市每千人拥有卫生机构床位2.8张。全市急性传染病发病率234.97/10万,孕产妇死亡率为 52.04/10万,婴儿死亡率13.57‰。重点疾病、传染病、地方病得到有效控制,积极推进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 体育事业取得显著成效。全民健身运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取得好成绩,体育设施日臻完善。全年获奖26项,其中:国家级奖励7项,省级奖励11项,市级奖励8项。创建国家级训练基地2个,省级训练基地7个,市级训练基地20个;建成国家青少年体育俱乐部8个,市级体育俱乐部5个。建成“全国亿万农民健身先进乡镇”1个。承办全国青少年女子排球锦标赛、青年男子篮球联赛等8项次,承办四川省武术套路锦标赛、省艺术体操比赛等5项次。体彩销售总量突破5600万元。举办市级中小学生田径、乒乓球等13项目比赛,参赛人数近2000人;成功举办市“四运会”,是我市建市以来规模最大、参加人数最多、比赛项目最全的一次体育盛会。 十一、环境保护 加大污染治理和环境保护力度,城乡污染源治理成效明显,26户省列限期治理污染企业治污任务全面完成,95%以上的重点工业企业实现达标排放,22户企业取得资源综合利用证。全市有各级环境监测站7个,环境污染治理项目129个,完成投资1.1亿元;烟尘控制区8个,面积61.8平方公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个,面积4000公顷;生态示范区1个,面积14.08万公顷。全年废水排放量7211.8万吨;废气排放总量580.9亿标立方米;固体废物排放量2.86万吨。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COD(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24万吨。废气中的SO2 (二氧化硫)为7.76万吨。烟尘排放量7.19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 2.83万吨。 十二、人口 全市出生人口2.99万人,人口出生率8.61‰;死亡人口2.17 人,人口死亡率6.23‰;人口自然增长率2 .38‰。年末总户数 110.62万户,总人口347.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86.74万人,农业人口261.16万人;男性人口178.95万人,女性人口168.95万人,性别比为105.92。 全市计划生育率93.69%。城镇化率34.45%,比上年提高1.89个百分点。 十三、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市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5.4亿元,比上年增加3.82 亿元,增长12.1%;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343元,增加959元,增长8.42%。中心城区城镇住户抽样调查资料显示,中心城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520元,增长5.01%;人均消费性支出6423元,下降1.5%。其中:食品消费支出2757元,增长3.68%,食品消费支出占消费性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42.93%,上升2.15个百分点;衣着消费支出620元,增长0.23%,占9.65%,上升0.17个百分点;家庭设备用品及服务支出425元,下降 7.97%,占6.62 %,下降0.46个百分点;交通通讯消费支出650元,下降20.63%,占10.12%,下降2.44个百分点;教育、文化、娱乐、服务消费支出 645元,下降2.85%,占10.04%,下降0.14个百分点。 全年农民人均纯收入3242元,增加315元,增长10.76%。其中:工资性纯收入 1154元,增加158元,增长15.92%;家庭经营性纯收入1956元,增加158元,增长8.8%。农民人均生活费支出2522元,增加386元,增长18.06%。其中:食品消费支出1289元,增长5.44%,食品消费支出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51.13%,下降6.12个百分点;衣着支出159元,增长35.74%;交通通讯支出236元,增长72.33%;居住支出274元,增长49.74%。农村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8.26平方米,比上年减少0.72平方米。 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240.8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4.27%。 年末全市拥有社会福利院6个,床位724张;敬老院105所,床位1684张。全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8.16万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19 万人。城镇社区服务设施 81个。社会救济对象11.66 万人。其中:农村救济对象3.5万人。年末城镇从业人员43.2万人,比上年增加2.93万人,全年城镇安置失业人员就业人数2.93万人,增加216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为4.15%。全年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8万人,增加2.14万人,增长10.38%,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5.5万人,增加3.35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