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199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8 广元市统计局

十二、人口与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成绩显著,人口低速增长。到1999年末,全市总人口301.39万人,净增2.23万人,增长0.7%;女性145.36万人,占总人口的48.2%;非农业人口52.75万人,占总人口的17.5%;计划生育率达到97.2%,与上年相比基本持平;全年出生人口29079人;死亡人口18985人。

十三、人民生活及劳动就业

再就业工程取得成效,但劳动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年末全市城镇从业人员23.43万人,其中企事业机关从业人员17.64万人,比上年末减少0.33万人;城镇私营个体就业人员5.79万人。年末下岗职工人数为27910人,年内通过各种途径累计实现再就业27232名。全市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年人均收入5606元。

城乡人民生活继续改善。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94元,比上年增长4.9%,净增加209元;人均消费支出3876元,比上年增加333元,人均消费粮食74.8千克,减少1.6%;猪牛羊肉25.6千克,增长6.5%;禽类4.2千克,增长8.0%;鱼虾3.4千克,增长4.0%。农民人均纯收入1490元,比上年增加70元。

说明:

⒈公报中GDP、农业、工业、建筑业、固定资产投资、农民收入、财政金融保险业等几类指标为快年报或预计数。

⒉人口总数由公安局提供,出生、死亡、自然增长情况由计生委提供。

⒊价值量指标除注明为90价的外,其他均为现价,增长幅度均按可比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