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5)

2010-01-17 四川省统计局

注:

1、公报中各项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四川统计年鉴—2004》为准。

2、按国家统计局的要求,自2004年1月1日起,各省(市、区)国内生产总值(GDP)的中文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其核算口径、范围、内容不变。

3、公报中生产总值及产值指标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