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7 海口市统计局

社会保障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全市不断扩大覆盖城镇职工、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年末参加养老保险人数(不含省属单位,下同)16.84万人,工伤保险人数10.75万人,失业保险人数10.82万人,医疗保险人数15.6万人,生育保险人数10.64万人。农民养老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年末全市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5万人。全年申领农民养老保险金总额81.73万元。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年末全市社会福利院2个;敬老院35个,敬老院供养老人304人。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人每月221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人每月93元。23个镇全部建立了社会保障网络,纳入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19259人,纳入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15093户25463人。

注:

1.本公报数为初步统计数,最后统计数据以《海口统计年鉴-2007》为准。

2.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绝对数按当年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城镇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调查范围为:海口辖区内中央、省、市属全部独立核算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不包括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4.农业总产值按国家统计局规定使用新口径,即不包括农民家庭兼营手工业产值,包括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工业企业和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非国有工业。

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不含居民住宅销售额。

7.限额以上贸易企业是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和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

8.阅读本公报时,请注意统计指标的时间、口径和计算方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