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八、财政和税收 财政收入快速增长。全年来自本省的财政总收入122.76亿元,按同口径计算比上年增长20.3%。其中,中央级收入53.37亿元,增长19.5%;地方财政收入69.39亿元,增长21.2%。在地方财政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57.0亿元,增长21.0%;基金收入12.39亿元,增长14.7%。全年地方财政支出141.11亿元,增长22.9%。其中一般预算支出129.44亿元,比上年增长23.0%。在一般预算支出中,基本建设支出增长24.4%,医疗卫生经费支出增长19.8%,城市维护费支出增长26.5%,文体广播事业费支出增长25.6%,公检法司支出增长24.4%,行政管理费支出增长18.6%,支援农村生产支出增长39.2%,教育支出增长22.3%。 税收增长较快。全年完成各项税收96.22亿元,比上年增长17.1%。在各项税收入中,企业所得税增长29.0%,增值税增长27.5%,城市维护建设税增长23.5%,营业税增长18.4%,资源税增长17.3%,农业四税增长13.5%,个人所得税增长13.1%,房产税增长9.0%。上划中央'两税'收入29.87亿元,比上年增长27.1%;上划中央所得税收入9.63亿元,增长20.7%。 九、金融和保险 金融机构存贷款均保持较快增长。年末全省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余额1159.31亿元,比年初增加109.02亿元,增长10.4%。其中,企事业单位存款余额374.08亿元,增长8.6%;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645.48亿元,增长11.1%。年末金融机构本外币贷款余额920.55亿元,比年初增加124.54亿元,增长15.6%。其中,短期贷款271.14亿元,减少1.1%,中长期贷款601.79亿元,增长25.9%。 保险事业进一步发展壮大。全年实现保费收入14.39亿元,比上年增长6.2%。其中,财产险收入4.82亿元,增长13.8%;寿险收入8.34亿元,减少0.3%;健康和意外伤害险收入1.23亿元,增长30.0%。全年各项赔款和给付金额3.49亿元,比上年增长11.5%。其中,财产险赔付2.57亿元,增长16.7%;寿险赔付0.65亿元,减少3.7%;健康和意外伤害险赔付0.27亿元,增长7.1%。 十、教育和科学技术 教育事业全面发展。实施优先发展教育战略,各级各类教育事业协调发展。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57883人,比上年增长33.1%。普通中等专业技术学校在校生42152人,比上年增长15.7%,其中师范学校在校学生10994人,增长6.7%。全年职业中学在校学生7920人,增长11.5%。全年高中在校学生10.26万人,增长15.4%。全年初中在校学生43.90万人,增长4.8%。适龄少年入学率85.89%,毛入学率97.93%。全年小学在校学生100.18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32%。 科技研究开发取得新成果。全年取得重大科技成果74项,比上年增长12.1%;组织实施国家科技攻关计划项目7项,增长133.3%;“863”计划项目8项,减少20.0%;国家火炬计划项目6项,减少60.0%;国家级星火计划项目31项,增长72.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9项,增长11.8%。全年共申请专利337项,其中获得专利授权261项。新发现矿产地2处,地质勘查机械岩心钻探1248米。全年科技经费支出6.0亿元,比上年增长10.0%。 十一、文化、卫生和体育 文化事业稳步发展。全省共有艺术表演团体22个;文化艺术馆21个;档案馆30个;图书馆19个;报社17家;杂志社46家。全年出版报纸16825万份,比上年减少7.9%;杂志1289万册,增长1.6%。全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稳步推进。全省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为95.75%和94.57%,与上年持平。有线电视用户达58.89万户,比上年增长10.6%。大力繁荣城乡文化,全省文化下乡、送书下乡和送电影下乡开展得有声有色。 卫生事业不断进步。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卫生基础建设和医疗市场整顿取得新的发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得到较大加强。年末共有卫生机构(含诊所、卫生室)2600个,病床位1.77万张;各类卫生技术人员29239人,比上年增长0.5%。其中,执业医师9236人,增长2.5%;执业助理医师2919人,增长2.5%;注册护士10074人,增长2.0%。全省共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防疫站)31个、专科疾病防治机构40个、农村乡(镇)卫生院311个。 体育事业取得新成绩。在各项世界体育运动比赛中,共夺得金牌3枚、铜牌1枚;在全国运动会比赛中,金牌15枚、银牌29枚、铜牌32枚。全民健身活动在全省各地蓬勃开展。 十二、生态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建设力度加大,生态省建设取得新进展。大力实施退耕还林、“三边”防护林、浆纸林和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城市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和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积极推进文明生态村、镇和城市三级人居环境创建工程,全省生态环境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恢复。全年退耕还林40万亩;人工造林面积3.25万公顷,更新造林0.79万公顷。全省城市(镇)环境空气质量优良,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含量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一级标准,总悬浮颗粒物仅对西部个别市镇有轻微影响。全省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良好,82.5%的监测河段、87.5%的监测湖库达到或优于国家地表水Ⅲ类标准。全省近岸海域水质状况总体保持良好,以Ⅰ、Ⅱ类海水为主,绝大部分监测海域符合水域或环境功能区要求。年末全省共有环境监测站19个。其中国家一级环境监测站1个,国家二级环境监测站2个,国家三级环境监测站16个;环境监测人员276人。 自然保护区建设稳步推进。年末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区68个,比上年增加2个。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8个,省级自然保护区23个。自然保护区面积280.88万公顷,比上年增长2.6%。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8.52万公顷,增长1.9%;省级自然保护区面积263.02万公顷,增长2.9%。列入国家一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15种;列入国家二类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87种。列入国家一、二级重点保护植物有48种。其中列入一级保护植物有7种。 十三、人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和人民生活 人口自然增长率继续下降。年末全省常住人口为817.83万人,比上年增加7.32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4.77‰,人口死亡率为5.79‰,人口自然增长率为8.98‰,比上年下降0.27个百分点。 劳动就业规模扩大,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年末全省就业人数373.11万人,比年初增长3.5%。其中农村就业人数250.05万人,增长4.1%;城镇就业人员123.07万人,增长2.5%。年末全部职工人数70.71万人,比上年减少1.3%。全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8.1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3.6%。 社会保障工作得到加强。年末全省共有养老保险人数119万人,比上年增长2.0%;医疗保险参保人数68万人,增长7.8%;工伤保险参保人数68万人,减少3.2%;失业保险参保人数56.8万人,减少1.6%。城镇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18个;城镇社区服务中心6个;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2.58万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