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7 来宾市统计局

十、市政建设和环境保护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城市面貌得到改善。增设供水管道56公里,自来水供水综合生产能力2.5万立方米/日,比上年增长7%。用水人口14万人,用液化气人口9.5万人。城市道路长度28公里,处理垃圾5.84万吨。公共交通运营车辆32辆,年客运量310万人次。城市园林绿化面积109公顷,公共绿地面积75公顷,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31公顷。

环境保护工作继续加强,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通过实行环保目标责任制、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加大对环保设施现场检查力度、加强环境宣教工作等措施,使环保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限期治理项目7个,总投资1758万元。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等8项指标均控制在自治区下达的指标内。全市各县(市、区)大气环境质量保持良好状态,金秀县,象州县、武宣县、忻城县、来宾市区符合二级标准,合山市符合三级标准。地表水水质有所改善,全市主要河流水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地表水Ⅲ类水质标准,全市饮用水源水质全年达标率为100%。

十一、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保持低速增长。全年全市出生人口3.0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7‰;死亡人口1.33万人,人口死亡率为5.5‰;净增人口1.72万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7.2‰,控制在预期目标之内。年末全市总人口为244.14万人,增长1.3%。其中,非农业人口占14.6%,农业人口占85.4%。在总人口中,男女性别比为111:100;18岁以下人口占24.4%,18-35岁人口占34.2%,35-60岁人口占29.2%,60岁以上人口占12.3%。

城乡居民收入继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1350元,比上年增长13.6%。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927元,比上年增加158元,增长8.9%,增幅高于全区4.8个百分点,居全区首位。

劳动保障工作继续巩固和加强。年末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达3.61万人,增长7.4%;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为100%。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5.72万人,参保率为76%;征缴失业保险基金770万元,增长18.3%。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9.47万人,增长9.2%;征缴医疗保险费4605万元,占应缴医疗保险费的80.8%。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职工分别为2.36万人和5.43万人。

社会福利事业进一步发展。全年共投入经费1151万元,用于新建、改扩建和维修、完善社会福利基础设施,使全市社会福利院和乡镇敬老院床位增加到2220床。全市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及养老院达129所,覆盖率居全区前列。全年落实到位低保资金2440万元,共发放救济低保对象3.58万人,实现了应保尽保,维护了社会稳定。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最终以《2004年来宾市统计年鉴》数为准。

2、来宾市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根据国家统计局有关规定,从2004年1月份起,地区国内生产总值的名称改为地区生产总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