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0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4)

2010-01-17 南宁市统计局

重点推进节能减排,环境质量保持良好。2007年,全市强力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和节能减排“百日行动”,加大全市污染源整治达标力度,深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年共投入减排治理资金16.28亿元,相当于全市生产总值的1.53%。突出整治了造纸、淀粉、酒精、砖瓦等行业。年内关停造纸企业35家,减排COD 2840吨;集中整治造纸企业15家,减排COD 6799吨。关停淀粉企业16家,减排COD 2472.9吨;关停酒精生产线 2家,减排COD 1913吨;关停砖厂、茶厂、石灰厂及淀粉、造纸等企业94家,减排SO2 5093吨。高耗能、高污染重点行业整治取得重大进展。市区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352天,优良率为96.44%,全市境内300多公里的左江、右江、邕江、郁江、红水河全部达到3类水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提高到80%以上。“绿色环保系列”创建活动进一步开展,年内共有55个社区(小区)获南宁市第三批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称号,20个社区(小区)获自治区第三批绿色环保社区(小区)称号,广西药用植物园等四个单位被命名为南宁市第三批绿色环境教育基地。

十二、人口、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人口总量保持平稳增长。据公安部门统计,2007年末,全市户籍人口683.51万人,比上年增加11.62万人,增长1.73%,其中市区人口259.77万人,增加4.91万人,增长1.93%。全市人口出生率为11.45‰,比上年下降0.09个千分点;人口死亡率3.18‰,比上年下降0.23个千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8.27‰,比上年增加1.14个千分点。

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增长。据抽样调查,2007年,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877元,比上年增加1684元,增长16.5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7882元,增长7.9%;农民人均纯收入3453元,比上年增加420元,增长13.85%;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204元,增长18.25%。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602元,比上年增长20.53%。城乡居民住房条件继续改善,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5.3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居住面积33.07平方米。家庭耐用消费品拥有量继续增加,年末每百户城镇居民家庭拥有空调器93.16台,家用电脑63.5台,移动电话167.29部,家用汽车5.78辆,摩托车67.53辆,微波炉59.37台,彩色电视机140台。每百户农村居民家庭拥有彩色电视机96.38台,摩托车66.38辆,移动电话94.92部,家用电脑5.62台。

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福利和救助力度加大。全市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8319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人数51.07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31.81万人,参加社会统筹的离退休人数11.55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51.21万人。全市社会福利机构725个,比上年增加14个,床位11045张,比上年增加851张,收养人数8977人,比上年增长4.11%。城镇低保制度不断得到完善,农村低保制度得到推行,全市年内共有226.04万人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累计发放低保金9472.48万元。

注:

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正式数据以《南宁统计年鉴-2008》为准。

2.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及农业产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全市年末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不含区建总和南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