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2010-01-16 中山市统计局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与安全生产

人民生活继续提高。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897元,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9283元,分别增长9.5%和13.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分别增长8.1%和11.7%。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城镇为37.9%,农村为40.8%。全年城镇(不包括农户、乡镇企业、私营单位及个体户)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4953元,增长9.7%。

社会保障事业继续发展。城镇参加各种社会保险共有368.34万人次,增加18.99万人次。其中,参加社会养老保险90.28万人次,参加失业保险88.81万人次,参加工伤保险89.25万人次,参加生育保险5.76万人次,参加医疗保险94.24万人次。养老金社会化发放率达100%。农村养老保险工作顺利推进,参保人数为34.51万人。参加城乡住院医疗保险人数为18.92万人。城镇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320元/月/人和280元/月/人;失业人员失业救济金标准由384元/月增加到552元/月;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574元/月调整到690元/月。

社会福利事业稳步发展。全市共有各种社区服务设施405个,增长3.3%。社会各项福利事业费10471万元,增长9.3%。其中,社会优抚事业费2740万元,社会救济福利事业费7521万元,自然灾害救济费210万元。全年共救济贫困人口44671人,增长15.0%;帮助散居孤老残幼人口1500人,优抚和福利收养2142人,安排“四残”人员就业101人。全市共有8930户25050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平均补助水平达133元/月/人。全年全市发放低保金额达3000万元,增加600万元。全年投入1900多万元对全市632户低保家庭的危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达29000多平方米,惠及低保对象1900多人。

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4498宗,死亡459人,受伤4754人,直接经济损失1558.52万元,分别下降46.5%、13.2%、37.0%和19.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44,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6.94,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2.50,分别下降26.7%、11.93%和10.4%。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全市年末常住人口为249.34 万人,常住人口出生率8.3‰,死亡率3.3‰,自然增长率5.0‰。公安户籍人口142.26万人,其中按居住地划分的非农人口为73.79万人。

板芙、三乡和坦洲三镇在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创建活动中顺利通过省级和国家级验收。全年共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66个,总投资1.79亿元。工业“三废”治理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为95.8%,提高0.8个百分点;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95.8%,提高1.6个百分点;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87.4%,下降0.3个百分点。

全年平均灰霾天气日数75天,增加58 天;全年平均日照时数1596.8小时,下降1.9%;全年平均降雨量1900.2毫米,增长6.0%。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烟尘控制区面积86.79平方公里,城市环境噪声达标面积23.82平方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2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为71.7%。在35.6平方公里的建成区面积中,城市环境噪声达标覆盖率为66.9%。

年末全市水库蓄水总量4478万立方米,增加844万立方米。全市监测评价河长202公里,其中达标河长190 公里;14个水库水质优良。主要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

注:1、本公报各项统计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所有统计数据应以此后出版的《中山市统计年鉴--2007》为准。

2、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3、科学事业费和科技三项费用的增速计算的去年同期数为财政决算数。

4、常住人口包括离开户口所在地半年以上的外来人口,不包括外出半年以上的户籍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