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200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3)
十、文化、卫生和体育 雷州石狗被列入国家民俗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遂溪醒狮和东海人龙被列入国家首批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6个民间文化艺术项目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年末全市共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8个,文化馆11个,博物馆6个,公共图书馆7个,总藏书量906万册(件)。广播电台7座,中波广播发射台1座,中波广播节目1套,电视台1座,电视发射、转播台6座。全市有线电视用户37.37万户。广播综合人口覆盖率95.5%,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95.5%。出版全市性报纸5049.7万份,各类期刊25.4万册。坚持“两为方向”,积极组织开展“文化三下乡活动”。全市各电影公司全年共送电影下乡8745场,观众达387万人次。 全市公有医疗单位设立平价医院4所、平价门诊162间,增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个,基本完成37间乡镇薄弱卫生院改造。继续深化城镇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卫生应急机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巩固和继续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全年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人口398.7万人,覆盖率61.7%。全市新增农村改水受益人口5.37万人,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88.0%;新增农村改厕3.32万户,卫生厕所普及率达56.8%,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71.6%。年末全市共有卫生机构935个,其中医院、卫生院170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8个,卫生监督机构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10个,专科疾病防治院(所、站)10个。医院和卫生院床位13295张。 全年我市运动健儿共获得了省级以上运动奖牌148枚,其中,金牌61.5枚,银牌52枚,铜牌34.5枚;为国家和省输送运动员85人。组团参加第十二届省运会获得总分、奖牌总数、“突出贡献奖”三项全省第八,金牌榜位居全省第九。年末全市共有业余体校11间,在校生人数2657人。全民健身运动和体育活动蓬勃发展,在公共场所增设大批健身设施,全市共组织各类群众性大型体育活动125次,参加人数320万人次。 十一、人民生活、社会保障和安全生产 全年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450.19元,增长8.3%。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41.6%,比上年降低1.2个百分点。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0.95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11平方米。 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620元,增长8.7%。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2.1%。农村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26.1平方米。 全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16946元,增长12.4%。 年末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71.35万人,比上年增长3.8 %。其中参保职工55.72万人,增长3.9%;参保离退休人员15.63万人,增长3.4%。参加医疗保险41.34万人,增长4.9%。其中参保职工30.51万人,增长4.6%;参保退休人员10.83万人,增长5.6%。参加失业保险31.44万人,下降1.3%。当年领取失业保险金1.5万人,比上年下降16.2%。参加工伤保险22.87万人,增长2.9%。 年末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为4.22万人,减少0.21万人;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10.97万人,与上年基本持平。全市社会福利院6家,床位1482张,城镇建立各种社区服务设施34处。 全年共发生各类事故2351起,比上年下降0.1%;死亡254人,下降10.6%;受伤2525人,上升11.7%;直接经济损失1054.55万元,上升4.8%。其中,道路交通事故1965起,上升3.2%;死亡234人,下降7.1%;受伤2518人,上升12.1%;直接经济损失684.89万元,上升17.8%。亿元地区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为0.33,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为4.52,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10万人死亡率为1.30。 十二、人口、资源与环境 年末全市常住人口668.95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4.55‰,死亡率5.60‰,自然增长率8.95‰。年末常住人口主要构成:男性占52.3%,女性占47.7%;城镇人口占39.3%,乡村人口占60.7%。 生态环境改善,荣获“国家园林城市”的称号,三岭山森林公园获得国家级金字招牌。全市森林覆盖率25.4%。 工业污染源继续稳定达标,工业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工业“三废”排放总量比去年减少,工业污染占全市污染负荷的比重继续下降。全年市辖区重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489.65万吨,比上年减少7.3%;CODcr(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70.36吨,比上年减少27.2%;SO2排放量3.59万吨,比上年减少7.2%;烟尘排放量为5016吨,比上年减少2.8%;工业粉尘排放量834.9吨,比上年增加12.0%;市区重点工业企业氮氧化物(NOx)排放量为13070吨。 水环境、大气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治理工作得力,水、大气和声环境质量均保持良好。据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全年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的大气质量保持良好。市区大气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的年日平均值分别为0.017毫克/立方米、0.013毫克/立方米、0.049毫克/立方米,均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的二级标准。市区大气质量继续保持良好并略优于上年,空气污染指数为30-66,均低于100,在全国城市中处于上游水平,其中为一级标准(优)的天数占全年的68.8%,其余天数均为二级(良)。鉴江、九洲江、袂花江、南渡河、湖光岩湖、鹤地水库、湛江港湾等主要江河、湖库、港湾等水体水质及饮用水源水质基本达标,水质总体保持稳定,达到所在功能区的要求。其中市区地表水质(湖光岩湖)达标率100%,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城市环境噪声达标区50.4平方公里,覆盖率为71.7%,区域环境噪声和交通噪声的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为54.8dB、67.6dB,都保持在良好水平。市区烟尘控制区面积为110平方公里,市区建成区烟尘控制区覆盖率达100%。 环境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进一步拓展。市区加大了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继续加强西海岸线环境综合整治。赤坎水质净化厂投产两年以来运行稳定,全年处理污水1324万吨,市区城市污水处理率为26.2%;在建的霞山污水处理厂的厂区主体工程量现已基本完成。各地生态保护工作向深入拓展,全市自然保护区面积为1654.95平方公里,自然保护区覆盖率达13.3%。 公报注释: 1、本公报数据为初步统计数。 2、本公报中地区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总产值绝对数按现价计算,增长速度均按可比价计算。 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是指全部国有和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是指年销售额2000万元及以上批发企业和年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上零售企业。 |